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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枞阳县公房管理所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539
枞阳县公房管理所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8 08:45 来源: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公房管理所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

 

为切实做好公房管理所幸福家园、快乐家园清退及退租8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枞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

本次提供的房源共计8套,系2022违规转租、转借清退和正常退出,其中幸福家园5套,二室一厅,建筑面积58平方米;快乐家园3套,一室一厅,建筑面积4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物业管理健全。

二、公开抽签分配

1、对经过复审公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将进行抽签分配,并向取得资格的申请人发放《申请资格确认通知书》。

2、轮候制。由于本次申请人数较多,在抽签中未抽到房号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制,待有空房时,按照抽得空白签的先后顺序,由公房管理所通知申请人。

3、领取《申请资格确认书》的申请人等候通知参加抽签。

4、抽到房号的申请人另行通知到公房管理所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将作为自动放弃,本次租赁资格作废。

5、本次退出的8套房源,部分房源原承租人不同程度地进行了装修(其中7户装修、1户未装修)。公房所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装修房屋进行了评估,愿意参加对装修房屋进行抽签的,需要对原承租人的装修费用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三、租金收取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租,具体标准按物价局批准的4//月执行。租金收入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缴入本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承租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四、合同管理

公房管理所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为两年。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相关费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其户籍、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退出管理

1、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或承租期满后,自愿放弃承租资格的,应及时到公房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并自承租人腾退住房的下一个月起停止收取租金。

2、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房管理所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1)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租赁资格的;

2)私自转租、出借公共租赁住房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3、承租人不再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应主动向公房管理所提出退租申请。县住房保障营运机构要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对承租人经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县住房保障营运机构应向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出具收回公共租赁住房的书面通知。承租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腾退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在县住房保障营运机构同意后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租金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过渡期满,仍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公房管理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退出,并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附:1、《枞阳县公房管理所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抽签规则》

2、《枞阳县公房管理所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准入通知书》

3、《关于枞阳县公房管理所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分配的通知》

4、《承诺书》2

 

2023518

枞阳县公房管理所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抽签规则

为确保2023年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枞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抽签规则。

一、抽签活动的组织安排

2023年公租房分配抽签在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开展。县公证处全程公证抽签活动。公房管理所、县住房保障股等部门参加。

二、参加抽签对象

1、参加抽签条件: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要求及《枞阳县公房管理所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经居委会初审、枞阳镇人民政府复审、县住房保障股审核,并在枞阳网上予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方可取得本次公租房分配抽签准入资格。

2、抽签者必须持有公房管理所公租房抽签准入通知书。

三、抽签方法

本次能够提供抽签分配的房源为8套,经审查符合抽签资格的为23户,因特殊原因1户自动放弃。

因考虑到此次分配公租房分装修和未装修两种,因此抽签分两次进行,先安排对已装修的房号进行抽签,再安排   对未装修房号进行抽签。

抽签以签到先后顺序确定抽签顺序号。公证人员按顺序号依次叫号抽签。公租房楼号、房号一签确定,未抽到房号的进入轮候。抽签结果经县公证处公证人员查验无误后,当众公布。

1、人员进场后,由工作人员清点人数报公证人员核准后当众公布。

2、顺序号按申请家庭主申请人进场签到的顺序来确定,由公证人员当众宣读签到表上的签到顺序。

3、县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将楼号、房号签当众放入抽签箱内。

4、抽签时,由公证人员按顺序叫号抽签。每户为一张抽签号,只能由一人从抽签箱抽出一签。

5、抽签确定的楼号和房号结果由公证人员现场确认后公布并登记,再由抽签人签名或捺手印确认。抽签结果一经当场公布即为最终结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6、抽签结束的申请人,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应等整个抽签活动完毕后方可离开。

四、相关要求

1、参加抽签人员必须持抽签准入通知书和本家庭户口簿及身份证进场(非本县户籍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工作介绍信进场)。

2、主申请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委托配偶或子女及其他亲属代替,但必须出具委托书,主申请人必须在委托书上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并带来其户口簿和身份证,以便核实。

3、抽签结果公布后,申请人在抽签结果确认书上签字认可。如放弃入住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4、本次公租房抽签活动结束后,公房管理所另行安排时间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领取住房钥匙,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五、公房管理所负责本次抽签活动的组织实施,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公证。

 

 

 

枞阳县公房管理所

                   2023518

 

 

 

 

 

 

 

枞阳县公房管理所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  抽签准入通知书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____________

根据《枞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你户申请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资料,经户籍所在居委会初审、枞阳镇人民政府复审及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终审,并在枞阳网予以公示,你户申请条件符合《枞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已取得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准入资格,获准参加公开分配抽签活动。

特此通知

 

 

 

2023530

 

 

 

 

 

 

关于枞阳县公房管理所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分配的通知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枞阳县公房管理所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按照《枞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2023枞阳县公房管理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8套。其中,幸福家园5套,快乐家园3套。

本次分配提供的公租房一次抽签确定楼号、房号。

二、抽签对象。参加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抽签分配的对象为已取得2023年公房管理所公共租赁住房抽签资格的家庭,共23户。

三、抽签分配地点和时间

抽签分配地点:公房管理所三楼会议室

抽签分配时间:202365

四、申请家庭的主申请人参加抽签分配前,须于202365日下午3点前携带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进场,申请人不能出席抽签分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抽签,但受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经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场签到。非本县户籍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工作介绍信进场签到。

五、申请家庭抽中公共租赁住房主动放弃的,取消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023530

 

 

 

 

 

 

 

 

 

 

承诺书

我承诺自愿参加枞阳县公房管理所公布的装修房源抽签,我承诺在办理入住前与上一承租人结清评估公司评估的装修费用。

 

               承诺人:

     

 

 

 

 

 

 

 

 

 

 

承诺书

我承诺自愿参加枞阳县公房管理所公布的未装修房源抽签。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