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范围。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枞阳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县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二)保障标准。目前,我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73元/人·月。
(三)申请材料。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原件,收支及财产情况声明,疾病和残疾证明及其他需要的有关材料。
(四)办理程序。居民申请、镇村受理、家庭经济财产状况核对、乡镇审核审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县民政局备案抽查。
(五)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类管理服务的要求,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变化情况,作出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决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员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主动向村(居)民委员报告。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