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对枞阳县截至2023年6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调查了县应急管理局。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县财政收到各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223万元,资金均已分配。审计抽查了枞阳镇等12个乡镇。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冬春救助;
2.冬春救助未因户施策;
3.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拨付不及时;
4.合同签订不规范。
三、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枞阳县政府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23年6月,以前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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