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委编办主任吴小平解读《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向枞阳经济开发区
赋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依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皖编办〔2022〕326号)。
意义: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
二、主要内容
本次赋权对照《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结合枞阳经济开发区工作需要、自身发展需求等,同时对2020年县政府赋予枞阳经济开发区的权限清单进行梳理合并。本次赋权事项涵盖10个县直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15项、行政处罚事项12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9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
三、创新点
建立开发区赋权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全省一单”动态调整等情况,结合经济开发区发展需求与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经济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
四、相关要求
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赋权相关手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枞阳经济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枞阳经济开发区要加强与县直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将承接事项入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明确办事人员及各环节要求,切实提高承接能力,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
解读单位:中共枞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中共枞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吴小平
联系电话:0562—321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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