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铜陵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9〕12号)及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枞阳县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枞民〔2022〕71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对各乡镇及经开区申报的2023年上半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花名册进行了审核、汇总。
现下拨2023年上半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具体情况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具有本县户籍,65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70周岁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
二、发放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接到通知后,由各民政办按照“一卡通”制要求,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由县民政局审批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人员花名册、卡号和发放金额,由县财政局统一打卡发放,城镇低保人员由各地财政所(分局)打卡发放。
三、发放要求:
1.各乡镇和经开区民政办需上报电子版花名册及纸质版花名册。注意核实比对死亡人员信息及新增人员信息。
2.此项经费是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专项经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确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实。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将适时对各乡镇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枞阳县2023上半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汇总表
枞阳县民政局 枞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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