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管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补偿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的通知》(财农〔2018〕517号)、《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办发〔2018〕33号)、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铜陵市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财农〔2018〕948号)等规定和要求,经逐级申报,现将全县2023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即日起至7月15日;举报电话: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0562-3211671。
二、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ongyang.gov.cn/openness/)公示全部补贴金额。
三、本年度补助标准与上年度一致,具体如下:
(一)国有公益林:国家级公益林综合补助为20元/亩。
(二)集体和农户所有的公益林:1.损失性补助标准:国家级公益林22元/亩;2.护林补助标准8元/亩。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枞阳县2023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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