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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00MB1A51386K/202307-00012 组配分类: 大气污染防治
发布机构: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大气污染防治】2023年第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828
【大气污染防治】2023年第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10 16:46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是扎实推进碳达峰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枞阳海螺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碳排放核算报告,报告显示枞阳海螺公司2022年二氧化碳排放量939.94万吨(以核查数据为准),单位产品排放量0.8417tCO2/t熟料2021年下降0.2%。二是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修订《枞阳县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工业源)》,扩大重点行业覆盖面,对全县涉及的47家企业实现精准动态分级管理。三是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低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共排查企业46家,督促问题企业立行立改,枞阳县梅庄洁具厂等2家PVC卫生洁具生产项目实施淘汰,枞阳县臻品洁具加工厂等2家PVC卫生洁具涂装生产线改为免漆板。四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上半年累计淘汰老旧货车12辆。常态化开展重型货车路检路查,路查路检柴油货车216辆,其中合格214辆,不合格2辆,现场督促不合格车辆限期整改。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查编码,排查编码41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五是加强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印发《枞阳县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压实村(居)网格员环境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管控措施。上半年,县城区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0.7微克/立方米、77.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8%、上升17.6%;优良天数141天,优良率77.9%,去年同期80.7%;综合指数4.18,全市排名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