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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74305240XG/202304-00047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负责人解读】《2023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6227
【负责人解读】《2023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7 10:01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起草了枞阳县2023“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已正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2023180、《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皖农办函〔20191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枞阳县2023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产业提升工程扶持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枞阳县脱贫人口体量较大,根据国家、省里政策规定,2021年至2025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功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衔接期内要保持帮扶政策稳定,扶贫期内村、脱贫户享受的政策衔接期内要继续享受。在结合上级政策要求下,参照周边县产业帮扶政策有益做法,并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枞阳县2023“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继续对村、脱贫户实行产业帮扶,增加村、脱贫户的经济收益,推动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持续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拟草了《实施方案》。314日,我局书面征求了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自然资源(林业局)相关责任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讨论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讨论稿)共分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强化帮扶政策、加大要素投入、加强指导服务,以两强一增行动为统领,以实施产业帮扶项目为抓手,以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帮扶对象稳定增收为目标,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建设完善农业产业园区,培育壮大帮扶带动主体,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防范应对产业发展风险,推动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脱贫村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其中5750户以上自种自养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达到产业发展标准;实现6000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带动。

(三)实施主体。有参与意愿且具备特色种养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下同)本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内的乡镇、村(居);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农业园区(基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包括农机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省农业农村厅、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上位文件在产业帮扶政策上另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四)项目支持原则及要求。一是有条件脱贫户和监测户自种自养项目;二是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项目;四是实施脱贫村“一村一品”项目;五是实施六大“万千工程”项目;六是开展特色农业产业保险;七是脱贫户和监测户技术培训项目。

(五)脱贫户和监测户自种自养项目补助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水产养殖、生猪养殖、家禽养殖牛羊养殖蔬菜种植特色种植中药材种植林业种植特种养殖其他特色农业产业十类补助菜单

(六)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四是注重宣传引导;五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五、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科室负责人: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帮扶办主任 柏家国 

    咨询电话:0562-5756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