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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549W/202403-00053 组配分类: 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
发布机构: 枞阳县会宫镇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名称: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服务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56-2531086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1 11:16 来源:社保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事项简述: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四条:……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表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及时送达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受理条件:枞阳县参保单位发生需延缴养老保险费情形的

申请材料:关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

办理流程:1.参保单位提供单位遇到不可抗力等情况说明送窗口受理;
          2.缴费核定经办人员依规定审核,报负责人审批。
          3.经审批后办理延缴。

办事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理机构及地点:枞阳县浮山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社保中心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0562-3256600            监督投诉渠道:0562-321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