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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6012p/202307-00010 组配分类: 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枞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证明事项清单(县司法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9
证明事项清单(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7-10 16:38 来源:枞阳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司法局减证便民材料目录清单
填报(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填表日期:    
材料序号 事项 材料名称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
1 办理国内公证事项和事务 财产权利证明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身份证明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营业执照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授权委托书 保留
申请公证的文书 保留
2 办理涉港澳台公证事项和事务 营业执照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身份证明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授权委托书 保留
申请公证的文书 保留
财产权利证明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3 办理涉外公证事项和事务 授权委托书 保留
申请公证的文书 保留
财产权利证明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身份证明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营业执照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4 代拟法律文书援助 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法律援助申请表 保留
与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 保留
经济困难证明 保留
5 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进行裁决 行政裁决申请书 保留
6 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颁发 地方人事编办部门有关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及人员编制文件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申请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任职批文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保留
申请人照片 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律师执业登记表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7 法律援助投诉受理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材料 保留
8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援助 法律援助申请表 保留
与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 保留
经济困难证明 保留
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9 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变更核准 原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保留
公证机构变更场所的报告 保留
10 公证机构分立合并核准 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保留
公证机构分立合并的报告 保留
11 公证机构负责人变更核准 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保留
公证机构负责人变更的报告 保留
12 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 原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保留
公证机构变更名称的报告 保留
13 公证机构设立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通过部门内部查验核实
开办资金证明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实地查证
设立公证机构的申请和组建报告 保留
拟任公证员名单、简历 保留
办公场所证明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14 公证机构执业区域变更核准 原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保留
公证机构变更执业区域的报告 保留
15 公证机构终止核准 公证机构终止的报告 保留
原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保留
16 公证员执业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公证员任职报审表 保留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17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单位同意证明材料(公职律师)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证明材料(公司律师)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单位同意证明材料(公司律师) 保留
公职(公司)律师执业登记表 保留
申请人照片 保留
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公司律师)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18 公证员省内变更执业机构 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审批表 保留
公证员执业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拟任职所在地司法局审核意见 保留
申请人照片 保留
19 公证员跨省变更执业机构 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保留
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审批表 保留
公证员执业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拟任职所在地司法局审核意见 保留
申请人照片 保留
20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损坏换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申请人照片 保留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保留
2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当地报纸刊登的丢失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启示复印件 保留
申请人照片 保留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更换补发执业证登记表 保留
22 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服务 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书 保留
23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变更登记表 保留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保留
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变更申请书 直接取消
24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基层法律服务所合伙人变更登记表 保留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5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申请书 保留
26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住所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通过部门内部查验核实
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变更登记表 保留
27 基层法律服务所修改章程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变更的审查意见书 通过部门内部查验核实
基层法律服务所修改章程申请 保留
变更后的章程 保留
28 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 保留
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直接取消
印章 保留
标牌 保留
合伙人执业证书 保留
基层法律服务所注销登记表 保留
聘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证书 保留
29 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 公民参加旁听庭审登记表 保留
30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遗失、损毁补(换)发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因年度考核备案栏目填写已满申请换发的,提交填满的执业证 保留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遗失的,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 保留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因损毁申请换发的,提交破损的执业证 保留
31 律师执业证书遗失、损毁补(换)发 律师执业证书因持证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变更申请换发的,提交变更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证副本复印件 保留
律师执业证书因年度考核备案栏目填写已满申请换发的,提交填满的律师执业证 保留
律师执业证书因损毁申请换发的,提交破损的律师执业证 保留
申请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保留
律师执业证书遗失的,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 保留
32 民事诉讼代理援助 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经济困难证明 保留
与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 保留
法律援助申请表 保留
33 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服务 申请书 保留
人员资质 取消。该项材料整合至《申请书》
规范的名称 取消。该项材料整合至《申请书》
章程 直接取消
34 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救助 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办案机关对案件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户口簿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个人申请 保留
贫困证明 保留
35 刑事辩护援助 经济困难证明 保留
法律援助申请表 保留
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与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 保留
36 刑事代理援助 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法律援助申请表 保留
与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 保留
经济困难证明 保留
37 行政诉讼代理援助 与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 保留
经济困难证明 保留
居民身份证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法律援助申请表 保留
38 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服务 法律援助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保留
注:1.处理意见及理由中,处理意见填写保留、取消、部分取消,其中部分取消的应写明部分取消的具体申请材料;理由根据清理标准对照填写,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上级部门已公布取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已明确取消,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申请材料并非办事必备条件或重复设置,通过部门调查核实,通过多项材料整合。
2.
备注栏可简要注明清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如当前尚未实现、可在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中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的申请材料,暂列为取消,备注栏注明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