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压实乡镇和经开区以及征管部门责任,积极与税收征管部门对接,准确掌握收入入库情况,加大收入均衡调度,做到应收尽收。协助税务部门对全县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实行动态监控,对房地产、石子、矿山、造船等重点行业进行税收政策辅导,进一步细化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坚持依法征收,开展收入检查,大力开展清缴欠税,严肃查处收入中的“跑、冒、漏、滴”,确保全年收入完成不低于14.1亿元,实现收入总量和税比双提升。
(二)加强重点支出保障。一是强化预算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从实、从细编制预算,启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从源头上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不断增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保障能力。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基数依赖,特别是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一切从零开始。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顺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在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的前提下,量力安排其他支出。
(四)持续优化采购营商环境。跟进政府采购项目进度,督促采购单位提高资金支付效率。继续推进政府采购项目会商制度,对于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行为坚决制止。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减免投标保证金、清理质保金等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严格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等措施,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五)加强财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严厉打击“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等行为,为我县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加强财政内控管理,促进财政部门内部制度上有控制,工作上有流程,行权上有权责清单,重大财政执法上有法制审核。出台《枞阳县财政系统内审工作办法》,明确内审对象、内容、开展形式等,下半年开展4个以上财政所(股室)内审工作。继续做好县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根据县委要求,结合“三个以案”等警示教育活动,会同相关单位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务大检查活动。持续开展“小金库”检查工作,切实解决私设“小金库”、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杜绝“小金库”、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发生。
(六)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库款调度,保障衔接资金项目超过支出进度。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做好政策、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工作,跟踪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做好涉农补贴发放工作,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做好稻谷补贴发放工作。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检查,完善乡镇财政相关管理制度,提升乡镇财政管理能力与水平。加快“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推进,完成全县194个行政村“乡村振兴保险(金融)服务窗口”设立工作;确保全年农业保险+信贷”新增授信200户以上,“农业保险+林长制改革”投保户数20户以上,“农业保险+期货”投保户数超3户以上,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溯源保险落地投保户数1户以上;召开 “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相关政策宣讲会及全市工作现场会。
(七)强化预算绩效管理。7月份对各第三方机构进行财政规章制度和业务要求培训;启动对2022年县本级资金绩效管理复核工作,主要复核资金流向,复核绩效自评得分依据等,复核结果作为2024年预算安排重要依据;对2023年1-6月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实施跟踪问效,对支出进度低和绩效目标偏离度大的,督促其纠偏和整改;开展2023年对2022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2023年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预算一体化平台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常态化审核。
(八)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根据征集文件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签订协审服务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同步做好业务培训、技术交底,建立新一轮协审库。根据第一阶段入围机构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结合项目特点、专业需求等,提前谋划制定顺序轮候业务安排制度。根据枞阳县财政投资评审协审机构考核办法和合同约定,适时完成2022年度7家协审机构考核。尽快完成2022年底尚未结束的汤沟片区自来水并网PPP项目、幕旗山闸站EPC项目、横埠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重点工程预算评审的收尾工作。集中力量做好急、难项目的预算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