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 49号),枞阳县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扶对象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2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20元、390元和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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