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7304/202307-00055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信息 |
发布机构: | 枞阳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
名称: | 2023年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7-27 |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3211346 |
2023年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具体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为准。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文件依据。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发放低保金,保障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的生活。
(6)年度预算安排。2699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699 |
年度资金总额: |
2699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699 |
其中: 财政拨款 |
2699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帮助农村困难家庭提高家庭经济收入,提高低保对象幸福感和获 得感。 |
帮助农村困难家庭提高家庭经济收入,提高低保对象 幸福感和获得感。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农村低保对象占农村人口比例 |
3% |
数量 指标 |
农村低保对象占农村人口比 例 |
3% |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
符合条件的人口应保尽保比率 |
≥100% |
符合条件的人口应保尽保比 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 |
按月及时发放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 |
按月及时 发放 |
|||
成本 指标 |
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
A类442元/B类360元/C类260元 |
成本 指标 |
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
A类442元/B类360元/C类260元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低保家庭经济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低保家庭经济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文件依据。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对于城市生活困难的家庭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每月发放低保金,保障家庭生活困难的居民的生活。
(6)年度预算安排。429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429 |
年度资金总额: |
429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29 |
其中: 财政拨款 |
429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提高城市低保人员的生活水平,提高低保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
提高城市低保人员的生活水平,提高低保对象的幸福 感和获得感。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全县城镇低保人员数 |
≥1700人 |
数量 指标 |
全县城镇低保人员数 |
≥1700人 |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
符合条件的人口应保尽保比率 |
≥100% |
符合条件的人口应保尽保比 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 指标 |
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 |
≥300元 |
成本 指标 |
城市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 |
≥300元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低保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低保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保障全县低收入人群最低生活水平的作用 |
较大作用 |
社会 效益 指标 |
保障全县低收入人群最低生活水平的作用 |
较大作用 |
|||
政策知晓率 |
≥95%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3.“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
(1)项目概述。具有我县户籍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同时具有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关于印发《2020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运行方案的通知》文件依据。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具有我县户籍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同时具有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每月发放特困供养救助金,保障特困人员生活。
(6)年度预算安排。923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923 |
年度资金总额: |
923 |
||||
其中: 财政拨款 |
923 |
其中: 财政拨款 |
923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的幸福感和获 得感。 |
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特困人员的 幸福感和获得感。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全县农村特困人员数 |
≥3000人 |
数量 指标 |
全县农村特困人员数 |
≥3000人 |
||
质量 指标 |
救助资金准确率 |
≥99% |
质量 指标 |
救助资金准确率 |
≥99% |
|||
符合农村特困供养条件的对 象,纳入特困的覆盖率 |
≥98% |
符合农村特困供养条件的对 象,纳入特困的覆盖率 |
≥98%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 指标 |
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 |
645元/人/月 |
成本 指标 |
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 |
645元/人/ 月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特困人员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特困人员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保障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的作用 |
较大 |
社会 效益 指标 |
保障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的作用 |
较大 |
|||
政策知晓率 |
≥95%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9%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9% |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枞阳户籍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
(2)立项依据。根据铜陵市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按月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322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322 |
年度资金总额: |
32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22 |
其中: 财政拨款 |
322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保障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助 |
保障重度残疾人的护理补助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重度残疾人进行补助 |
应补尽补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重度残疾人进行补助 |
应补尽补 |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内 |
应补尽补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 补助范围内 |
应补尽补 |
|||
时效 指标 |
在2023年度按月进行拨付 |
按月拨付 |
时效 指标 |
在2023年度按月进行拨付 |
按月拨付 |
|||
成本指标 |
资金按照标准发放 |
按标准及时发放 |
成本指标 |
资金按照标准发放 |
按标准及时发放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提 高增长率 |
>5% |
经济效益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 提高增长率 |
>5%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民生工程项目了解度 |
有所提高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民生工程项目了解度 |
有所提高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枞阳户籍的一到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根据铜陵市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按月发放一至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315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315 |
年度资金总额: |
31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15 |
其中: 财政拨款 |
315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保障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 |
保障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 水平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困难残疾人进行补助 |
应补尽补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困难残疾人进行补助 |
应补尽补 |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内 |
应补尽补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 补助范围内 |
应补尽补 |
|||
时效 指标 |
2023年年度按月进行拨付 |
按月及时拨付 |
时效 指标 |
2023年年度按月进行拨付 |
按月及时 拨付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 |
按标准及时发 放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 |
按标准及 时发放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提 高增长率 |
>5%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 提高增长率 |
>5%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政府民生工程项目了解程度 |
有所提高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政府民生工程项目了解程度 |
有所提高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6.“临时救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民政局《关于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文件依据。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6)年度预算安排。197.5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临时救助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97.5 |
年度资金总额: |
197.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97.5 |
其中: 财政拨款 |
197.5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提高救助对象的生活水平。提升救助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提高救助对象的生活水平。提升救助对象的幸福感和 获得感。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各乡镇每月向县民政局上报救 助对象的移动情况 |
1次 |
数量 指标 |
各乡镇每月向县民政局上报 救助对象的移动情况 |
1次 |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 指标 |
救助对象补助标准 |
低保标准2-10 倍 |
成本 指标 |
救助对象补助标准 |
低保标准 2-10倍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困难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困难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7.“其他困难群体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紧贴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帮助困难群众渡过生活难关,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2)立项依据:依据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关于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枞阳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铜陵市特困人员医疗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发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
(6)年度预算安排。18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其他困难群体救助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80 |
年度资金总额: |
18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8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8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提高救助对象的生活水平。提升救助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提高救助对象的生活水平。提升救助对象的幸福感和 获得感。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各乡镇每月向县民政局上报救 助对象的移动情况 |
1次 |
数量 指标 |
各乡镇每月向县民政局上报 救助对象的移动情况 |
1次 |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 指标 |
救助对象补助标准 |
低保标准2-10 倍 |
成本 指标 |
救助对象补助标准 |
低保标准 2-10倍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困难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困难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8.“退职老职工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每月发放救济金。
(2)立项依据。根据铜陵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铜民发[2022]59号)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全县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每月发放救济金。
(6)年度预算安排。167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退职老职工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67 |
年度资金总额: |
167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67 |
其中: 财政拨款 |
167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提高退职老职工的生活水平,提升退职老职工的幸福感和获得 感。 |
提高退职老职工的生活水平,提升退职老职工的幸福 感和获得感。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各乡镇每月向县民政局上报 救助对象的移动情况 |
1次 |
数量 指标 |
各乡镇每月向县民政局上报 救助对象的移动情况 |
1次 |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补助资金准确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时效 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
≥100% |
|||
成本 指标 |
退职老职工补助标准 |
600元/人/月 |
成本 指标 |
退职老职工补助标准 |
600元/人/ 月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提高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收入 |
稳步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政府公信力 |
不断提升 |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确保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 |
有序开展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5% |
9.“80岁以上高龄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为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津贴。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枞阳县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枞老龄办[2016]1号)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为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津贴。80-89周岁每人每年36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72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
(6)年度预算安排。616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616.00 |
年度资金总额: |
616.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16.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616.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 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做好我县老年工作,做好全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 |
做好我县老年工作,做好全县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受益对象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数量 指标 |
受益对象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
受益对象人数 |
≥20000人 |
受益对象人数 |
≥20000人 |
|||||
质量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成功 |
>95% |
质量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成功 |
>95% |
|||
符合受益条件对象应保尽保率 |
100% |
符合受益条件对象应保尽保 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失败后5天内得到修改 |
>95% |
时效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失败 后5天内得到修改 |
>95%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率 |
100%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率 |
100%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提 高增长率 |
>10%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 提高增长率 |
>10%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发放对象上访信访率控制在5%以下 |
<5% |
发放对象上访信访率控制在5%以下 |
<5% |
|||||
重大群体性事件为0 |
0件 |
重大群体性事件为0 |
0件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为全县65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70周岁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枞阳县为困难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民字[2016]215号)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为全县65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70周岁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300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3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枞阳镇双龙村、五一村、藕山镇巢山村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经费 |
枞阳镇双龙村、五一村、藕山镇巢山村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经费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受益对象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数量 指标 |
受益对象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
受益对象人数 |
按提供服务人数发放 |
受益对象人数 |
按提供服务人数发放 |
|||||
质量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成功 |
>95% |
质量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成功 |
>95% |
|||
符合受益条件对象应保尽保率 |
100% |
符合受益条件对象应保尽保 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失败后5天内得到修改 |
≤5天 |
时效 指标 |
95%以上的账户首次发放失败 后5天内得到修改 |
≤5天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率 |
100%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率 |
100% |
|||
效益 指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发放对象上访信访率控制在5%以下 |
<5% |
发放对象上访信访率控制在5%以下 |
<5% |
|||||
重大群体性事件为0 |
0件 |
重大群体性事件为0 |
0件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进我县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制度建设 |
可持续推进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进我县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制度建设 |
可持续推进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1.“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运行维护费(农村敬老院管护经费、维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维修改造全县农村敬老院,满足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实际需要,解决住房问题,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水平。
(2)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和《枞阳县农村敬老院管护制度》的通知,推进全县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定额管理,切实提高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生活水平和保障质量,提升全县供养机构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村特困人员基本权益。
(3)实施主体。各乡镇、开发区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维修改造全县农村敬老院,满足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实际需要,解决住房问题,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供养服务水平。
(6)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运行维护费(农村敬老院管护经费、维修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200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全县敬老院基本设施,建立科学、规范 的内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能力。 |
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全县敬老院基本设施,建立 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农村敬老院集 中供养能力。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维修改造全县敬老院数量 |
≥10所 |
数量 指标 |
维修改造全县敬老院数量 |
≥10所 |
||
质量 指标 |
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套达标率 |
≥90% |
质量 指标 |
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套达标率 |
≥90% |
|||
时效 指标 |
2023年年底完成 |
2023年底 |
时效 指标 |
2023年年底完成 |
2023年底 |
|||
成本 指标 |
基层行政成本 |
有所降低 |
成本 指标 |
基层行政成本 |
有所降低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
不断提高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
不断提高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农村五保供养居住环境提升情况 |
稳步提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农村五保供养居住环境提升情况 |
稳步提升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推进全县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 |
不断提高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推进全县敬老院服务质量建 设 |
不断提高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12.“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三级中心运营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建设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提供棋牌、运动等场所,丰富老年群体休闲娱乐生活。
(2)立项依据。枞阳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 印发《2022年枞阳县民政民生工程》的通知(枞民【2022】71号)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建设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提供棋牌、运动等场所,丰富老年群体休闲娱乐生活。
(6)年度预算安排。11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三级中心运营经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10 |
年度资金总额: |
1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1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1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 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三级中心运营经费 |
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三级中心运营经费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受益对象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数量 指标 |
受益对象资金发放到位率 |
100% |
||
受益对象人数 |
按运营标准 |
受益对象人数 |
按运营标准 |
|||||
质量 指标 |
符合受益条件对象应保尽保率 |
100% |
质量 指标 |
符合受益条件对象应保尽保 率 |
100% |
|||
时效 指标 |
2023年度按时发放 |
年内发放 |
时效 指标 |
2023年度按时发放 |
年内发放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率 |
100%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率 |
100% |
|||
效益 指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5% |
||
重大群体性事件为0 |
0件 |
重大群体性事件为0 |
0件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持村(社区)级养老服务站运营 |
维持运营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维持村(社区)级养老服务站运营 |
维持运营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3.“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对枞阳户籍的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进行补助
(2)立项依据。根据铜陵市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符合条件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保障全县精神病障碍患者补助工作的发放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13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补贴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30 |
年度资金总额: |
13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符合条件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保障全县精神 病障碍患者补助工作的发放工作 |
符合条件精神病患者监护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保障 全县精神病障碍患者补助工作的发放工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补助 |
应补尽补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补助 |
应补尽补 |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里 |
应补尽补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里 |
应补尽补 |
|||
时效 指标 |
年底统一结算拨付 |
按年发放 |
时效 指标 |
年底统一结算拨付 |
按年发放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控制标准发放 |
≥95%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控制标准发放 |
≥95%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提 高增长率 |
>10%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 提高增长率 |
>10%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
有所提高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
有所提高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4.“康宁工程(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医疗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全县肇事肇祸的3-5级残疾人发放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补贴。
(2)立项依据。根据铜陵市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为全县肇事肇祸的3-5级残疾人发放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补贴。
(6)年度预算安排。125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康宁工程(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医疗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25 |
年度资金总额: |
12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25 |
其中: 财政拨款 |
125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为全县肇事肇祸的3-5级残疾人发放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补贴。 |
为全县肇事肇祸的3-5级残疾人发放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补贴。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肇事肇祸且住院的精神病患者进行补助 |
应补尽补 |
数量 指标 |
对全县肇事肇祸且住院的精神病患者进行补助 |
应补尽补 |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补助范围里 |
应补尽补 |
质量 指标 |
符合条件的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补助范围里 |
应补尽补 |
|||
时效 指标 |
年底统一结算拨付 |
按年发放 |
时效 指标 |
年底统一结算拨付 |
按年发放 |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率 |
≥95% |
成本 指标 |
保障资金按照标准发放控制率 |
≥95%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提 高增长率 |
>10%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受益后对象生活水平月人均 提高增长率 |
>10%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
有所提高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 |
有所提高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5.“农村公益性公墓管养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全县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维护费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护、维护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17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公益性公墓管维护费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70.00 |
年度资金总额: |
17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70.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7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护工作,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
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护工作,巩固殡葬 改革成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全县所有乡镇级公益性公墓 |
应补尽补 |
数量 指标 |
全县所有乡镇级公益性公墓 |
应补尽补 |
||
质量 指标 |
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维护 |
应补尽补 |
质量 指标 |
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维护 |
应补尽补 |
|||
时效 指标 |
年底统一结算拨付 |
按年发放 |
时效 指标 |
年底统一结算拨付 |
按年发放 |
|||
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维护公墓基础设施覆盖率 |
≥80% |
经济 效益 指标 |
维护公墓基础设施覆盖率 |
≥80%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热情度 |
有所提高 |
社会 效益 指标 |
群众对殡葬改革的热情度 |
有所提高 |
|||
生态 效益 指标 |
公墓绿化率 |
≥90% |
生态 效益 指标 |
公墓绿化率 |
≥90% |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资金满足项目本年度持续运行 的需要 |
可持续运行 |
可持 续影 响指 标 |
资金满足项目本年度持续运 行的需要 |
可持续运 行 |
|||
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6.“枞阳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建设成立16个乡镇社工站、一个社工总站,对于全县社工站21名社工进行工资补助。枞阳镇社工站及枞阳县社工总站采用第三方服务。
(2)立项依据。根据枞阳县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人社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枞阳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依据
(3)实施主体。各乡镇社工站,县社工总站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用于16个乡镇社工站、一个社工总站建设经费,及21名社工工资补助。枞阳镇社工站及枞阳县社工总站第三方服务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105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枞阳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
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
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105 |
年度资金总额: |
10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5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5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
实现全县乡镇社工站全覆盖。 |
逐步规范社工站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依据功能定位,规范服务质量标准。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推进全县社工站建设工作 |
17 |
数量 指标 |
推进全县社工站建设工作 |
17 |
||
质量 指标 |
按方案要求推进社工站建设工作 |
对照方案标准 |
质量 指标 |
按方案要求推进社工站建设工作 |
对照方案标准 |
|||
加强社工站点监督管理 |
加强监督 |
加强社工站点监督管理 |
加强监督 |
|||||
时效 指标 |
按时拨付社工站工作经费 |
按时拨付 |
时效 指标 |
按时拨付社工站工作经费 |
按时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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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拨付乡镇社工人员补贴 |
按时拨付 |
按时拨付乡镇社工人员补贴 |
按时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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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标 |
直聘社工乡镇按聘用人员人数拨付 |
4万元/人/年 |
成本 指标 |
直聘社工乡镇按聘用人员人数拨付 |
4万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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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站督导评估经费 |
5万元/年 |
总站督导评估经费 |
5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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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第三方社工机构服务资金 |
25.6万元/年 |
购买第三方社工机构服务资金 |
25.6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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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建立五社联动机制、积累社会资本 |
不断积累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建立五社联动机制、积累社会资本 |
不断积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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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指标 |
培育社会力量,提高社工服务能力 |
不断提高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培育社会力量,提高社工服务能力 |
不断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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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
不断增强 |
可持续影响 |
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
不断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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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7.“老年助餐服务行动”项目。
(1)项目概述。通过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让老年群体吃上既便宜又安心的饭菜。
(2)立项依据。枞阳县民政局 财政局 残联 印发《2022年枞阳县民政民生工程》的通知(枞民【2022】71号)
(3)实施主体。枞阳县民政局
(4)起止时间。2023年至2023年
(5)项目内容。通过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让老年群体吃上既便宜又安心的饭菜。
(6)年度预算安排。36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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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常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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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中期资金总额: |
360 |
年度资金总额: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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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360 |
其中: 财政拨款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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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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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 标 |
中期目标( 2023年—2023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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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让老年群体吃上既便宜又安心的饭菜。 |
通过建设老年食堂(助餐点),让老年群体吃上既便宜又安心的饭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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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政策补助补贴对象数量 |
>56个 |
数量 指标 |
政策补助补贴对象数量 |
>56个 |
||
质量 指标 |
补助补贴资金支出合规性 |
符合规定 |
质量 指标 |
补助补贴资金支出合规性 |
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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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补助补贴资金兑现及时性 |
年内发放 |
时效 指标 |
补助补贴资金兑现及时性 |
年内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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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标 |
项目单位成本 |
360万元 |
成本 指标 |
项目单位成本 |
3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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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对减轻补助补贴对象经济负担 |
有效减轻 |
经济 效益 指标 |
对减轻补助补贴对象经济负担 |
有效减轻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提升政府公信力 |
显著提升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提升政府公信力 |
显著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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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 标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满意 度指 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18.“殡葬惠民政策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1、做好全县死亡人员遗体接运火化等殡葬服务工作;2、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绿色殡葬宣传”等工作。
(2)立项依据。全县殡葬事务、殡仪服务、遗体接运火化等
(3)实施主体。枞阳县殡葬管理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一)全县殡葬服务、管理殡葬事物、提供殡仪服务。
(二)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放等服务。
(6)年度预算安排。350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殡葬惠民政策补助 |
||||||||||
实施单位 |
枞阳县殡葬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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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特定目标类 |
||||||||||
项目资金 |
中期资金总额: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中:财政拨款 |
35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总 |
中期目标(20××年—20××+n年)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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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 |
目标1:指导乡镇驾驶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目标2:做好全县死亡人员遗体接运火化等殡葬服务工作 目标3: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绿色殡葬宣传”等工作 目标4:常态组织职工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培训 |
||||||||||
绩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
产 |
数量 指标 |
指标1: |
|
|
数量 指标 |
指标1:全县人员死亡遗体接运火化服务。 |
100% |
计划标准 |
|||
…… |
|
|
指标2:组织职工业务技能考核 |
每月不少于1次 |
计划标准 |
||||||
质量 指标 |
指标1: |
|
|
质量 指标 |
指标1:对全县死亡人员火化全覆盖 |
覆盖率100% |
计划标准 |
||||
…… |
|
|
指标2:职工业务技能考核合格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时效 指标 |
指标1: |
|
|
时效 指标 |
指标1:24小时为全县死亡人员提供殡葬服务 |
全天候 |
计划标准 |
||||
…… |
|
|
指标2:每月30号前完成职工业务技能考核 |
每月 |
计划标准 |
||||||
成本 指标 |
指标1: |
|
|
成本 指标 |
指标1:全年殡葬服务成本 |
≤预算数额 |
计划标准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经济效 益指标 |
指标1: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指标1:全面深化推动殡葬改革,提倡绿色殡葬。 |
县级及以下层面宣传不少于5条 |
计划标准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节约土地 |
禁绝土葬 |
|
||||
…… |
|
|
指标2:环保 |
零污染 |
|
||||||
可持续影响 |
指标1: |
|
|
可持续 影响 指标 |
指标1: |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
|
服务对 象满意 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对殡葬服务满意度 |
≥90% |
行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