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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3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31 15:12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徐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荒废耕地、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14-2-12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改善农田种植条件,支持农业机械化。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统筹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政府投资、财政存量、财政专项扶贫等资金,支持我县申报发行专项债券,广泛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全域土地整治和新增耕地等有关项目建设,进行土地整治,推动“小田变大田”,兴修机耕路、机耕桥着力改善农田种植条件,方便农民生产管理和农业机械化,2021-2022年间,我县共实施新增耕地和增减挂钩项目2300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农业规模化经营。通过电视、网络及现场培训方式,对先进农业生产方式进行宣传培训积极引导村集体、农村合作社、种田大户对土地进行集中管护组织规模化、机械化生产

三、强化耕地农业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对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指导乡镇政府和用地主体优先使用荒山、荒坡,提高荒废土地资源利用率。

已全面推进建立田长制,建立起网格化巡查体系,以村(居)、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或划片区配备巡田员1139名,以便及时掌握耕地占(使)用及种植撂荒等情况,及早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发生。对耕地撂荒的,由所在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积极督促承包人种植农作物或采取流转、代耕代种及托管等措施恢复耕种。强化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耕地租赁监管,监督经营主体严格履行合同。

感谢你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耕地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分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办复类别:A

人:王国友

联系电话:1895697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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