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发改委> 重点领域>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批准结果信息>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索引号: 11340722003125597L/202304-00032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布机构: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号: 枞发改投资﹝2023﹞115号
发布日期: 2023-04-1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关于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4-18 15:37 来源: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发改投资﹝2023﹞115号

 

 

关于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批准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2303-340722-04-01-153050)。

二、项目法人: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可研报告定性:为完善区域路网建设,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原则上同意由安徽岚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项目建设地点:枞阳县城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道路全长1631.2米,其中主干道816.89米,道路红线宽40米;次干道814.31米,道路红线宽25米;雨水管道1532米;污水管道3550米;给水管道3809米;以及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县级投资

七、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积极做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水利、地震、安全管理等单位的衔接,完善必要性手续。

(二)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的土地、规划、环保等“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2023年4月18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