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发改投资﹝2023﹞168号
关于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批准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组织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303-340722-04-01-153050)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位于枞阳县城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设计滨江大道分为三段:滨江大道A段全长96.68米,滨江大道B段全长290.19米,滨江大道C段全长430.02米,全路段道路红线宽40米。支干路为新增城市次干路,全长814.31米,红线宽25米。另含雨水管道1532米;污水管道3550米;给水管道3415米;以及交通、绿化及照明工程等。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交通设计、电气、环保、给排水、污水安全管理等设计方案。
五、核定本项目总概算6879.2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投资。
六、注意事项:
(一)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控制工程投资,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2023年6月9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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