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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597L/202306-00026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发布机构: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号: 枞发改投资﹝2023﹞168号
发布日期: 2023-06-0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关于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09 15:39 来源: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发改投资﹝2023﹞168号

 

关于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批准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组织专家评估审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枞阳县滨江大道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303-340722-04-01-153050)初步设计。

二、本项目位于枞阳县城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设计滨江大道分为三段:滨江大道A段全长96.68米,滨江大道B段全长290.19米,滨江大道C段全长430.02米,全路段道路红线宽40米。支干路为新增城市次干路,全长814.31米,红线宽25米。另含雨水管道1532米;污水管道3550米;给水管道3415米;以及交通、绿化及照明工程等。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交通设计、电气、环保、给排水、污水安全管理等设计方案。

五、核定本项目总概算6879.2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投资。

六、注意事项:

(一)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控制工程投资,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二)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2023年6月9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