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精准救助水平显著提高。一是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截至6月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9847户15044人,发放资金380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222户1712人,发放资金545万元;农村特困人员3174人,发放资金1363万元;城市特困人员98人,发放资金68万元;退职老职工316人,发放资金118万元;临时救助1896人次,发放资金304万元。二是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全面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更加主动、精准、灵活、高效地开展“救急难”工作,及时为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截至6月底,全县已完成94家村(社区)互助社登记设立,开展救助158人次,发放救助金10.46万元。三是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群众深恶痛绝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以“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截至6月底,我县退出低保保障522户704人(其中死亡退出266户311人,家庭经济状况等不符退出278户391人),排查未发现“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问题。四是不断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持续开展重点困难人群未纳入保障范围排查工作,截至6月底,纳入城乡低保边缘家庭3079户6619人,支出型困难家庭64户120人。开展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截至6月底,摸排人数(包含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摸排数)14699人,解决困难对象的有效诉求数366次。开展城乡低保、特困复审复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动态管理和精准识别长效机制。五是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模式,委托第三方枞阳华瑞医院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实时掌握辖区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分类进行医疗服务。截至6月底,完成第一批39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命体征检测等家庭医生服务,并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六是顺利完成省民政厅组织的社会救助市际交叉互查工作。
(二)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儿童福利政策有效落实。一是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2023年全县确定建设村(居)级养老服务站22个、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26个,目前养老服务站已建设完成12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已经建设完成21个。确定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71户,已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制定“一户一方案”,正在组织施工。
二是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截止6月底,全县享有高龄津贴22007人,发放资金418万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4463人,发放资金131万元。三是创新养老服务工作。在会宫镇、雨坛镇、浮山镇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试点项目试点,实施特殊困难独居老年人周探访,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依托第三方在枞阳镇胜利和新华社区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居家养老品质。四是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和非法集资。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组织召开全县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会议,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五是草拟了《关于成立枞阳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请示》和《枞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待报县政府同意后印发。六是严格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各项保障政策。截至6月底,全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227人,发放补助金额148万元。积极开展孤儿助学活动,为在校孤儿大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补助费用,共发放资金26万元,惠及26人。七是积极开展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走访慰问活动,发放“健康包”807份,对生活困难的17名儿童发放慰问金0.85万元。组织开展枞阳县慈善暖心礼包发放仪式暨枞阳县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示范宣讲培训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三)基层治理体系不断深化,社会治理基础更加夯实。一是推深做实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完成政务微信“We社区”网格化40万余条基础信息审核工作。印发工作指南,规范流程,全县村和社区实行社区简介、网格示意图、网格服务管理流程图等网格化基础信息公示全覆盖。二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工作,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审核把关、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的法定程序进行“修约”,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宣传栏、小广播等方式进行“亮约”,积极倡导爱国守法、明礼守信、乐善互助、移风易俗的新风尚。三是提升城乡社区协商能力。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点创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推选出22个示范点,发挥引领作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意愿,凝聚共识。四是完成边界联检工作。完成了与庐江县、贵池区行政区域界线内业档案整理工作,设置了无为庐江枞阳三交点界桩、庐江桐城枞阳三交点界桩管理公告牌。
(四)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开展,为民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一是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截至6月底,全县累计火化遗体2516具,免除本县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253万元。推进乡镇级公墓改扩建项目建设,2023年全县确定改扩建乡镇级公墓6个,其中麒麟镇、浮山镇已完工待验收。开展殡仪服务车辆集中治理行动,牵头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依法整治殡仪服务车辆非法改装和殡葬礼炮车噪声扰民等问题,促进殡葬行业规范管理,深化移风易俗。二是严格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截至目前,全县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13594人,累计发放资金759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10836人,累计发放资金634万元。在钱桥镇和金社镇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项目,对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和日间照料,目前项目已完工验收。在钱桥镇和枞阳镇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试点,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目前项目已完工验收。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截至6月底,共办理结婚1615对 ,离婚申请768对,离婚办结428对。完成我县2005年9月至2022年12月共计156640份档案数字电子化整理、扫描、入馆等工作,有效保护了婚姻档案完整,同时便于群众查询。结合520,联合团县委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弘扬婚恋新风”活动,引导广大新人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和婚姻观,树立文明新风。四是落实生活无着救助政策。强化主动救助,定期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截至6月底,全县实施流浪乞讨救助45人次,使用资金9万元。积极与宁波市救助站对接,帮助项铺镇龙虎村王某某结束20年的流浪生涯,与家人团聚。
(五)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社工事业健康良性发展。一是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截至6月底,全县依法办理社会组织注销2家、批准新成立社会组织73家、换届、换证备案18家。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全面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严格审查各类社会组织人员变动、财务支出、遵纪守法、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等方面的情况。截至6月底,已完成年检160家,其中社会团体110家,民办非企业50家。三是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效。截止6月底,全县已建党组织36家,工会44家,共青团28家,妇女组织36家。四是整合社会资源,完成新华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成立工作。五是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完成县社工总站建设工作及全县16家社工站进行验收工作。组织全县社工代表参加铜陵市首届社工实务技能竞赛、2023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周“乐计划”、铜陵市社工风采展示等活动,其中我县在铜陵市社工风采展示活动中取得了第一名。配合省民政厅完成对全县16家乡镇社工站的督导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做好高水平民生兜底保障。一是做好2023年低保、特困提标工作。二是持续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和上海下放居民、麻疯病人、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工作。三是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设立工作,确保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100%覆盖。四是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取得实际成效。五是持续开展低收入人口排查工作。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共享,开展对重病重残人员、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的排查工作,按程序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六是持续开展兜底解忧暖民心行动,及时掌握困难群众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七是做好市社会救助县区交叉互查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工作水平。一是抓实抓牢居家社区养老。依托第三方在枞阳镇2个社区开展智慧养老试点项目,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管理,完成22个村(居)级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持续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建成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26个,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智慧化改造271户,家庭养老床位20张。完成2023年下半年全县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二是加强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营管理。督促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场所建设等工作指引和“六公示”制度,确保常态化运营。三是加快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试点项目,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建成具备综合功能的乡镇养老服务机构3家和智慧养老机构1家,为全县24名低保老年人提供机构托养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日常管理,出台养老机构运营管理考评办法。
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和医疗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行。四是落实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孤儿基本生活费。多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本地儿童福利服务对象开展一次全方位走访探视、摸底排查,全面困境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儿童社会关爱,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困难大学生捐资助学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困难学生。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做好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与清理各部门证明事项衔接工作,制定需由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和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二是
提升基层自治能力。开展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评选一批优秀的村规民约。强化“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支部行动”工作机制,继续实施“管家计划”社区吹哨相应项目,开展优秀项目评选。继续开展社区邻里中心的星级评定活动,让邻里中心真正成为“居民自己的空间”。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优化“We社区”智慧应用功能,推广使用居民入口,搭建居民反映诉求、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三是完成与贵池区、庐江县的边界联检工作。四是完成开发区道路命名相关事宜。五是稳妥推进合村并居工作。
(四)不断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一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治丧新风尚。持续推进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项目进度,督促进度较慢的县经开区公墓、钱铺镇公墓改扩建项目7月份动工,争取9月底完工。二是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政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按月按时发放补贴资金。做好精神病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试点、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项目后期工作,提升残疾人幸福感。三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充分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全面落实救助管理政策。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核对、寻亲返家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主动救助专项行动。四是做好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婚姻登记程序,提升服务质量。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
(五)推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加大社会组织优培优育。大力发展直接面向基层民生的社区社会组织,加大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组建力度,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选树一批品牌社会组织。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落实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监管,加大瘫痪、半瘫痪社会组织整治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培育诚信服务品牌。四是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章程并签订社会组织党建承诺书,做到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五是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加强乡镇社工站规范化建设,督促各乡镇社工站完成下发的《2023年度乡镇社工站工作任务清单》中的事项。完成承接社工站项目的两家社工机构的终期评估工作。
枞阳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