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司法局> 财政资金> 部门项目信息
索引号: 11340722003126012p/202307-00023 组配分类: 部门项目信息
发布机构: 枞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名称: 2022年县司法局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29
2022年县司法局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08:33 来源:枞阳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自评项目共有10个,涉及预算金额为141.14万元,项目内容包括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重点工作。我局对部门项目自评工作高度重视,领导部署、专人经办、专人审核,实现自评工作项目全覆盖,确保部门自评工作圆满完成。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部门总体预算共1032.17万元,执行1032.17万元,执行力率达100%,包含基本支出891.03万元、项目支出141.14万元,项目个数为10个,涵盖各类业务支出,例如法律援助、法制工作经费、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方面。

三、项目自评结果及分析

我局根据县财政局绩效股要求,对各项目进行自评,总体情况向好,基本完成年初计划、达到预期指标,整体支出自评分数99.79分,主要扣分项体现在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达到年初标准。

四、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梳理归纳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两个项目方面,一是社区矫正项目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人数未达标,但根据实际情况,接收对象人数确实无法提前预测,只能根据以往数据进行推测,致使年初指标设置预计不准;二是医疗纠纷调解项目的调解成功率未达标,原因是医疗纠纷解决体制滞后,调解成功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在下年度预算绩效编制时,把好年初指标值的关卡,并与各项目负责股室做好沟通对接,对原有指标进行合理调整和改动,确保指标有效、数值精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


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全年

预算数

全年

执行数

预算

执行率

自评

得分

备注

(有较大偏差备注原因)

整体支出

 

 

 

 

 

 

 

基本支出

枞阳县司法局

891.03

891.03

100%

10

 

 

项目支出

枞阳县司法局

141.14

141.14

100%

10

 

项目支出

 

 

 

 

 

 

1

医疗纠纷调解

枞阳县司法局

11.54

11.54

100%

10

 

2

人民调解

枞阳县司法局

17.1

17.1

100%

10

 

3

普法宣传

枞阳县司法局

25.92

25.92

100%

10

 

4

社区矫正

枞阳县司法局

41.745

41.745

100%

10

 

5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租赁费

枞阳县司法局

0.36

0.36

100%

10

 

6

148专线

枞阳县司法局

2.31

2.31

100%

10

 

7

法律援助

枞阳县司法局

5

5

100%

10

 

8

法律援助以奖代补资金

枞阳县司法局

8

8

100%

10

 

9

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枞阳县司法局

15

15

100%

10

 

10

法制工作经费

枞阳县司法局

14.17

14.17

100%

10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项目背景及内容: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政能力的需要,客观要求政府的一切活动置于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约束之下;有利于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诸多涉法问题和矛盾。

主管部门:枞阳县司法局

实施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预算金额:15万元

支出金额:1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矛盾调处。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规范使用工作经费,最大程度优化资源配置;

对象:聘请法律顾问项目所有经费支出;

范围:对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进行评价,寻找偏差原因和解决措施。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原则:合理合规、公开透明、应评尽评。

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产出

 

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效益和满意度 

项目效益 

实施效益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评价方法: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评价相结合,根据完成情况,将各项指标按照偏离度计分。

评价标准:历史标准、计划标准、行业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对照指标体系,逐一计算指标得分,寻找偏差原因和解决措施,最终汇总得分而成。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项目总得分99.5分,其中执行率得分10分,产出指标得分49.5分,效益指标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

项目总体完成度较高,达到年初预期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029-枞阳县司法局

实施

单位

029001-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5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15

15

15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矛盾调处。

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矛盾调处。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40

66

5

5

 

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10

28

5

5

 

参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5

20

5

5

 

质量指标

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99%

99

5

5

 

参与代理行政复议案件

99%

99

5

5

 

参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99%

99

5

5

 

时效指标

办理其他涉法事务

10

10

5

5

 

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90

90

5

5

 

参与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6

6

5

5

 

成本

指标

项目总成本

15万元

15

5

5

 

效益指标(30)

社会效益指标

为县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明显

达成预期指标

15

15

 

经济效益指标

 

 

 

 

0

 

生态效益指标

 

 

 

 

0

 

满意度指标(10)

满意度指标

政府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预算编制比较科学合理、标准明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实际到位资金15万元,预算资金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执行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项目实施的实际完成率100%,项目完成的质量达到既定质量标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达到时效目标。完成项目的实际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涉及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对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项目的完成进度跟踪不及时,指标设置虚化,难以用实际材料佐证。

七、有关建议

业务部门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法宣传。

项目背景及内容:聚焦“八五”普法,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务求普法实效,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重点人群普法工作。

主管部门:枞阳县司法局

实施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预算金额:25.92万元

支出金额:25.9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活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规范使用工作经费,最大程度优化资源配置;

对象:普法宣传项目所有经费支出;

范围:对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进行评价,寻找偏差原因和解决措施。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原则:合理合规、公开透明、应评尽评。

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产出

 

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效益和满意度 

项目效益 

实施效益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效益。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评价方法: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评价相结合,根据完成情况,将各项指标按照偏离度计分。

评价标准:历史标准、计划标准、行业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对照指标体系,逐一计算指标得分,寻找偏差原因和解决措施,最终汇总得分而成。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

主管部门

029-枞阳县司法局

实施单位

029001-枞阳县司法局本级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92

25.92

25.92

10

100.00%

10.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25.92

25.92

25.92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活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

10

12

10

10

 

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

10

27

10

10

 

不断扩大普法宣传受众面

30万人次

32

10

10

 

质量指标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教育活动

完成年初工作计划

达成预期指标

8

8

 

时效指标

2022年普法工作任务

2022年完成

达成预期指标

6

6

 

成本指标

项目总成本

25.92万元

25.92

6

6

 

效益指标(30)

经济效益指标

目的实施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或提升程度

显著

达成预期指标

8

8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的实施对人居环境的改善或影响程度

较高

达成预期指标

8

8

 

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较高

达成预期指标

8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我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较高

达成预期指标

6

6

 

生态效益指标

 

 

 

 

0

 

满意度指标(10)

满意度指标

普法受众对象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可附表进行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预算编制比较科学合理、标准明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普法宣传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5.92万元,预算资金25.9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执行25.9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项目实施的实际完成率100%,项目完成的质量达到既定质量标准,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达到时效目标。完成项目的实际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四)项目效益情况。项目涉及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对保障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了预期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对项目的完成进度跟踪不及时,指标设置虚化,难以用实际材料佐证。

七、有关建议

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