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用于发放在岗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96号)。
(3)实施主体: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 用于发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落实有关社会保险待遇。
(6)年度预算安排: 本项目是延续性项目,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上年结转130.68万元,合计130.68万元。
(7)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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