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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597L/202302-00015 组配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价格收费】县发改委回应“关于枞阳县白柳镇缴纳水损费的问题”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0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33007
【价格收费】县发改委回应“关于枞阳县白柳镇缴纳水损费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3-02-01 11:29 来源: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来电人投诉:本人是枞阳县白柳镇的居民,因常年不在家,但自来水公司每年收取48元水损费,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实地调查。

县发改委高度重视,2023年1月19日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对我县农村地区自来水价费政策进行了解释,现将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并网改造过渡期间有关价格的通知》(枞发改〔2019〕579号)等文件规定,我县农村自来水价格并网后试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制度,其中基本水价4元/月·户,计量水价为居民生活用水2.3元/吨。实行“两部制”水价是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桐城、怀宁、潜山、望江等周边地区做法,是兼顾农民用水负担和维持水利工程正常运营的重要措施,其中“基本水价”是为了用于补偿供水固定成本。 以上答复,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于全隽 联系电话:0562573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