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注重“两个突出”:一是指标设置突出导向性。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评价中突出研发强度、能耗强度等指标,引导企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在原有评价指标基础上新增“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作为主要指标纳入评价范围,将“单位能耗税收”调整为“单位能耗销售收入”。二是结果应用突出针对性。注重“评”“用”结合,落实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运用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等方式,引导各类主体提高要素资源使用效益,实现提质增效。将“亩均论英雄”与低效用地清理相结合,从工业用地前后两端共同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升产出效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铜陵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二)建设数据平台。积极运用省级亩均效益评价系统平台建设,设置科学公正的亩均评价体系,建立企业综合评价档案。
(三)强化考核督查。市亩均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大对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引导,切实转变企业发展观念,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政策咨询部门:铜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投资科
电话:0562-283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