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简明问答
为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1.网友提问:今年枞阳县“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网友你好,2023年底,全县脱贫村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其中5750户以上自种自养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达到产业发展标准;实现6000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带动。
2.网友提问:今年实施的对象有哪些?监测户可以享受政策吗?
答:网友你好,2023年实施的对象是:有参与意愿且具备特色种养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下同);本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内的乡镇、村(居);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农业园区(基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包括农机合作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户同样可以享受政策。
3.网友提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问题有哪些?
答:网友你好,2023年继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引进力度,对带动特色产业发展成效好的主体在示范评定、项目安排、奖补支持、金融信贷、设施用地、特色保险等方面给予倾斜。
4.网友提问:脱贫户和监测户自种自养的内容有哪些?
答:网友你好,脱贫户和监测户自种自养的内容主要有十大类,包括水产养殖、生猪养殖、牛羊养殖、蔬菜种植、特色种植、中药材种植、林业种植、特种养殖和其他特色农业产业,具体的产业发展规模和补助标准方案中有,这里就不一一解读了,并且要求了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申请自种自养补助资金总额累计一年内不超过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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