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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拟发布枞阳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的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8-02 发布日期: 2023-08-02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71
关于拟发布枞阳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2 17:10 来源: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用途管制和保护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我局组织开展了县级一般湿地(第一批)认定工作,拟将枞阳县连城湖湿地认定为枞阳县一般湿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一般湿地基本信息统计表

联系电话:05623211671

邮箱:1446505187@qq.com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