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枞阳中学> 学生管理> 学籍管理
索引号: 12340823485693799M/202409-00005 组配分类: 学籍管理
发布机构: 枞阳中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名称: 枞阳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9-14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枞阳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14 15:44 来源:枞阳中学教导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休学: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学生,治疗休养三个月后由家长携带休学申请书(家长、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和休学材料(县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药费清单以及发票。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后家长需携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来校办理复学(休学时间为一学年,逾期不办理复学作自动退学处理),若到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复学的,休学期满后可继续办理休学(同一学生办理休学不能超过两次)。其中休学上报过程中不允许入学就读,需上报审核全部完成后携教导处开具的证明到年级部申请复学。

上报时间:无特殊情况于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集中上报。

转学:原则上市内不允许转学。

跨市跨省转学必须是同类别学校,如省示范对应省示范,星级学校对应星级学校。

流程:在学校同意接受的情况下,家长携转学申请和中考分数条(中考分数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跨省转学只需提供转学申请)到教导处打印转学申请表四份,手续办完后携一份转学申请表到教导处办理电子学籍转学,电子学籍审批通过之后方可入学。

上报时间:无特殊情况于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集中上报。

退学:新生未报到、报到后长期不到校就读的学生、明确不再就读的学生、休学期满未到校办理复学的学生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可作退学处理。

上报时间: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