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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项铺镇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税务
名称: 项铺镇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实施方案 文号: 枞项政〔2023〕11号
发布日期: 2023-02-0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5960
项铺镇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06 09:25 来源:枞阳县项铺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项铺镇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

实施方案

枞项政〔202311号

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厘清村“两委”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职能,规范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核算,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27 号)和《枞阳县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办法(试行)》(枞财农村〔2022〕225号)及(枞财农村〔2022〕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要求,进一步理顺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关系,做实村民委员会依法赋予的自治职能,做

优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职能,推进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分离、经费分账管理和使用。结合2022年度年终结账和清产核资结果。320日前,全面完成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实现村社事务分离、账务分设、资金资产分管、规范核算。通过分账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职责明晰、稳定协调的村级治理体系;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机制;体系健全、科学有效的村级财务核算和监督机制,促进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账务分设“工作,理顺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二)把握正确方向。严格遵循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现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村民委员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分账管理的新机制。

(三)坚持稳步推进。实行分账管理,既要保障村民委员会开展村民自治和公共服务的资金需要,又要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防止因分账管理导致村民委员会难以运

转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受损。

 (四)坚持务求实效。积极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殊市场

主体优势,通过开展账务分设工作,释放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发包租赁、投资入股等合法有效方式,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三、重点任务

(一)职责定位。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理清各自职能,按照各自职责高效、有序、规范运转。

1、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组织村民依法自治,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办理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妥善调解民间纠纷;督促村民遵守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法协助政府通过村民自治开展农村社区管理,组织社区服务;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职责。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成立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履行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组织收益分配等职能;组织生产和服务,合理开发集体资源;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报告生产经营情况,

执行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各类事项等,必要时向村民委员会报告有关事项。

 (二)账务分设。账务分设是指村民委员会的公共管理服

务功能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功能分离后,收入与支出实行分账管理和使用。在未建立新的会计制度前,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律执行财政部2004年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1、村民委员会。村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后,原来的村级“三资”账户转为村民委会账户,村民委员会账务管理方式不变,继续由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代 账管理,村民委员会账套名称为“XX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科目分为两类: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补助收入(上级财政部门)和其他收入;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管理费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以及其他支出。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套,账套名称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暂纳入枞阳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统核算管理(待新的“枞阳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建成上线运行后再对数据进行迁移)。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财务收支科目分为两类: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管理费用、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的各类福利支出和帮扶支出等)。

(三)资金资产资源的划分

1、货币资金。按性质和用途分别划归到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管理。上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有关的项目资金划拨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留在村民委员会账户。资金性质难以确认的,暂缓划账管理,待权属明晰后再行分割。

2、固定资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无论是经营性固定资产还是非经营性固定资产,都应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为便于部分资产管理,咱做如下处理:

(1)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类资产按用途和使用对象分别划归村(居)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2)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括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社会捐赠、扶贫资产等形成的资产),划转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3、资源类。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森林、山岭、水面、荒地、滩涂、沟渠、农田水利设施用地等,以及各类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性资产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4、投资类。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以及产生的投资

收益,应全部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

5、合同类。未到期、到期续签、新订立的经济合同全部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四)债权债务的划分

原村民委员会账务上的村级债权债务,按有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原则及村民代表意愿,将清产核资核实的生产经营性债权债务划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核算,投入村级公益事业产生的债权债务保留在村民委员会核算。有争议或不明确的暂保留在村民委员会,已经成为坏账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程序进行核销。

(五)规范核算。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账务分设后,两套账户独立运行和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统一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记账和监管。根据工作实际,可聘请社会第三方机构负责处理账务。

1、村(居)民委员会

(1)收入范围:一是补助收入。由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补助的各类资金(建设类专项资金除外)财政拨付的运行经费、有关部门给予的工作经费等;二是其他收入。主要指利息收入、集体经济组织划转给村民委员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收入以及捐赠收入。

(2)支出范围:一是管理费用。村民委员会因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办公用品费、水电费、报刊征订费、差

旅费、会议费等;二是人员经费。村支“两委”及从事村务管理有关人员的支出;三是村级公益福利性支出。村民委员会用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民政福利等公共福利支出;四是其他支出。主要包括各种不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出。

2村集体经济组织

(1)收入范围:一是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租赁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是耕地、林地、园地、水面等资源对外发包收到的承包金和村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三是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等;四是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五是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等。

(2)支出范围:一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二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受益的公益设施管护费等费用;三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的各类“福利支出”以及划转给村(居)民委员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支出等费用;四是年终收益分配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9日前)

各村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明确工作要求,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村账务分设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3年2月10-3月20)

各村成立分账管理工作小组,具体推进落实本村

分账管理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清查组织(完成时限:2月10日前)

各村召开分账管理工作会议,成立由“两委”干部、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参加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2、资产核实(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前)

 村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以2022年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数据为基础,全面梳理核实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和资产资源情况,摸清底数、登记造册。

3、资产划分(完成时限:2023年2月24日前)

根据资产核实的结果和资产分管的要求,按照权能属性资金来源对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划分,并登记造册,村级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张榜公示(完成时限:2023年33)

对划分为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在村级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资产划分结果确认(完成时限:2023年3月8日前)

张榜公示后,对划分结果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确认。

6、资产移交(完成时限:2023年3月18日前)

对划分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负责人

审核签字,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后,移交村集体经济组织。

7、签订委托协议(完成时限:2023年3月20日前)

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同意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8、分账管理(完成时限:2023年3月)

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或第三方)依据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定位和账务分管要求,将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录入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账户,纳入枞阳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管理。

 (三)总结完善阶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全面梳理总结账务分设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缺补漏、完善提高,形成长效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成立“账务分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协同负责全县“账务分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镇人民政府是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分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专人负责、专班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研究,集思广益,及时稳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村账务分设工作,确保工作落细落实。各村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严格按程序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分账管理工作任务。

(二)经费保障。加大对村民委员会基本运转经费的财政保障力度,村级基层组织运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村民委员会运行经费不足部分,可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民主决策程序研究决定。

(三)制度保障。建立预算管理制度,优化收支审批程序,规范各项支出;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明确理事会和监事会职责,逐步建立风险可控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建立凡涉及集体资产和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成员(代

)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的民主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科学建立收益分配机制,逐步增加集体积累和增加股民分红;建立和完善与绩效管理挂钩奖惩制度。鼓励创新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发展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四)监督保障。镇财政所和镇农业农村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账务分设”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协调解决分账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进度缓慢的村给予通报,并提请镇政府领导进行问责。“账务分设”管理后,要严格落实审计监督、民主监督、财务公开制度、县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和检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的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运行情况要依规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枞阳县项铺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发: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