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根据枞财【2023】2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文旅事业的发展,我单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保障文化和旅游工作运行,需安排经费为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2.主要内容:支持市县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开展送戏进万村等基本文化活动。
3.实施情况:项目严格按照已制定的方案实施,分时分批进行,工作开展顺畅,效率高,成效好。项目经费按计划合理合法规范支出,按照分期分段开展工作,分批支付,总量不突破的原则,做到不拖欠也,开支途径顺畅,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4.资金投入情况:根据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批复金额67万元。2022年1-12月份,县财政下拨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6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我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资金均按规定由国家或地方财政全额拨款,项目无自筹资金。
5.资金使用情况: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67万元,支出65.775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8.17%。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支持市县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开展送戏进万村等基本文化活动。
(2)阶段性目标:逐步完成年度计划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保障资金使用到位,支持市县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开展送戏进万村等基本文化活动。评价对象有 流动演出次数、演出质量标准、演出时间、对枞阳县文艺演出水平的促进程度及参与公众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项目共设置7个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1个,从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方面进行评价。从实际工作完成等方面来看,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为优。
(三)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单位组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评价指标表,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综合打分。
三、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经评价,2022年度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综合平均得分为99.64分,评价等次为优秀,达到了预期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
四、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未达到招标投标权限,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以及财务制度来执行和落实。
(二)项目过程情况。根据我单位的业务工作规划和财务管理制度,年初编制工作计划,各分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时间、参加人员,成立工作小组,然后开展工作,实现了项目实施与动态管理相结合。项目资金是根据已制定的方案与馆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贯彻实执行。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六、有关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枞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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