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企事业技术需求评比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快实施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践行“一改两为”,深入挖
掘企事业单位真实技术需求,全力调动技术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按《铜陵市企事业技术需求征集工作指引(试行)》
受理的技术需求征集数量达到30件左右,及时开展初审、专家评比。每年不少于举办两次评比。
第二条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对技术需求实施初步审查,
主要审查合理性、真实性,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比对审查(含专利检索、科技查新等),筛除不符要求部分。
第三条按技术需求不同技术领域进行分组, 单组数量在5
项(不含)技术需求以下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集体研究,确定相近技术领域合并成组。每组聘请市内外技术专家不少于4人、管理专家不少于1人。专家组成员确定及专家咨询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需求评比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牵头部门。由承担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职责的相
关业务科室负责统筹评比工作,并拟定专家评比方案。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评比。
(二)评比流程。由专家组长主持该组所有项目评比;结合评分统计结果和评分标准,由专家组长组织集体研究,最终确定
技术需求得分排名清单,并由所有专家签字;汇总各组评比结果,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A、B等次技术需求数量。
(三)结果公布。在市科技局官网、相关展会等公开发布和
向高校院所专家团队推送各等次技术需求目录。
第五条按技术需求来源描述、技术需求概述及性能指标等
描述准确度、技术创造性和先进性程度、新产品新工艺对产业(企业)发展牵动性强弱程度、预期效果描述准确度及影响大小等设置评比标准。具体评分细则另行制订。
第六条分别奖励A、B等次技术需求凝练人 员团队1万元、
0.5万元。奖励经费由市科技局统筹解决。
第七条A、B等次技术需求作为企事业单位当年申报科
技计划项目来源之一,其中A等次优先列入重大专项(含“揭
榜挂帅”)类项目申报指南,A、B等次优先列入重点研发类项目申报指南,A、B等次项目优先推荐省级相关科技计划项目。
第八条A、B等次技术需求有效期2年,自公布之日起算。建立技术需求库,汇总所有通过初审的技术需求信息,并标注评比结果。
第九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