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安徽省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水平,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5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收到1条意见、建议,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征求意见或建议采纳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单位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1
群众
将省本级“食品安全”目录中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替换为《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南》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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