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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07220031265225/202307-0000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枞阳县官埠桥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便民服务】铜陵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正在公示!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3-07-0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56-2511224
【便民服务】铜陵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正在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6 10:18
来源:枞阳县官埠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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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托育服务工作实际,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坚持公益普惠、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服务成本、财政补贴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并征求相关部门及托育机构意见,制定了铜陵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初步方案,现将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托育机构收费标准
1、公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的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750元/生·月。
2、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收费的,其收费标准参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在公办幼儿园托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0%(即最高不超过1050元/生·月)。
3、公建民办托育机构
独立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50元/生·月。
4、民办非盈利机构
民办普惠性托育机构的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生·月。
二、其他事项
各类托育机构半日托收费标准为同类型托育机构全日托的60%;缺席天数连续每满15日,退还半个月托育服务费,连续不满15日的不计退费;2周岁以下幼儿的托育服务由托育机构和幼儿家长双方协商签订托育服务协议,约定托育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伙食费由各机构根据实际发生自行确定。
如对以上收费标准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反映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6月30日
联系人:沈楠
联系电话:5833260 邮箱:2839645480@qq.com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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