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勘界成果的通知》(林保函〔2022〕134号)的要求,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准予安徽浮山国家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决定》、《安徽浮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3-2030年)、《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30),结合省局专家审查意见,我局委托技术单位修改完善了3个自然保护地勘界工作,并按照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编制了勘界报告。现将浮山国家森林公园、浮山国家地质公园、浮山风景名胜区勘界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枞阳县林业局。
联系人:枞阳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23211671
邮箱:1446505187@qq.com
枞阳县林业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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