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财政局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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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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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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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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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面积测算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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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按规定登记和审核补贴面积到户情况,制作补贴面积基础信息表,公示,农业农村部门核准补贴面积,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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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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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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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2-3211358
0562-575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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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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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种自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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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四带一自“特色种植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政办秘〔202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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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参与意愿且具备特色种养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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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达到种养规模的10种种养业实施成本补助,每个脱贫户和监测户申请自种自养补助资金总额累计一年内不超过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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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和监测户自种自养补助项目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申报,对同一产业,脱贫户和监测户在一年内只能申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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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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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发放或一年分两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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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2-575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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