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遗属人员抚恤金申领
l办理依据:
(1)《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
(2)《关于病亡职工遗属抚恤待遇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97号)
l申请对象:
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含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无工资、养老金等其他固定收入且无劳动能力,包括:
1.职工死亡时,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职工死亡时,死亡职工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
3.职工死亡时,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职工死亡时,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新增遗属人员补助申领
l 所需材料:
(1) 申请人1寸近期彩照1张、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火化证明复印件
(4)《枞阳县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领取抚恤金申报表》1张(需加盖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或申请人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公章)
(5)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劳动就业年龄段的,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6)申请人邮政储蓄银行或中行银行卡复印件
说明:申请人为外地户口须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
出具未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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