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资质认定评审组对枞阳县环境监测站开展了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本次评审通过了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三大类共计56个项目,顺利完成了申报的各项考核认定工作任务。
评审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规定》等政策规范的要求,通过听、看、查、考等形式,在听取了枞阳县环境监测站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汇报后,先后现场查看实验室设施设备、环境条件;查阅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设备检定资料、监测报告、试剂耗材验收记录、《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记录、仪器设备档案和人员个人档案等资料;抽取了部分项目进行盲样考核、操作演示、见证试验等考核;并通过现场测试和提问等方式对授权签字人的能力进行考核。
经现场检查与考核,评审组认为枞阳县环境监测站能够按照实验室管理体系的要求开展各项质量活动,整个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同意枞阳县环境监测站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下一步,枞阳县环境监测站将认真梳理评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并以本次评审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更好的服务环境管理,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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