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765N/202310-00004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枞阳县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枞阳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专家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说明 | 文号: | 枞政秘〔2023〕107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发布日期: | 2023-10-11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3211188 |
枞阳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
专家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说明
2023年9月8日,枞阳县水利局主持召开了《枞阳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审查会。依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农村饮水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还关系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改善群众生活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和环境的需要。因此,实施《枞阳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目标和任务
1、基本同意《实施方案》的建设目标。
2、基本同意《实施方案》的建设任务。
三、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所采用的依据和标准。
2、基本同意《实施方案》的设计方案。
四、投资估算
1、基本同意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
2、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复核工程投资。
回复:依据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具体见第四章工作任务;进一步复核了工程投资,工程投资由原来的6116.78万元调整为5308.85万元。
五、建议
1、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和工程投资。
回复:依据审查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具体见第四章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了《实施方案》工程投资,具体见投资估算附件。
2、进一步完善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
回复:依据审查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办农水﹝2022﹞307号,2022年11月22)、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2023年1月18日)、枞阳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枞阳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水农﹝2023﹞15号,2023年3月20日),《枞阳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报批稿)》(安徽扬子江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020年4月),进一步完善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具体见6.5节标准化建设。
1. 综合说明
1.1. 绪言
1.2. 农村供水工程现状
1.3. 工作原则、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
1.3.1. 基本原则
1.3.2. 总体要求
1.3.3. 总体目标
1.4. 工作任务
1.5. 投资估算与和资金筹措
1.5.1. 投资估算
1.5.2. 资金筹措
1.6. 运行管理
1.7. 保障措施
2. 农村供水现状
2.1. 县域概况
2.1.1. 行政区划
2.1.2. 人口
2.2. 农村供水工程现状
2.2.1.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
2.2.2. 万人供水工程
2.2.3. 分散式供水工程
2.2.4. 近年实际供水量
2.2.5. 水价
2.2.6. 运行管理
3. 工作原则、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
3.1. 供水提升遵循原则、总体要求
3.1.1. 基本原则
3.1.2. 总体要求
3.2. 总体目标
3.2.1. 总体目标达标率
3.2.2. 分年目标
4. 工作任务
4.1. 存在问题
4.2. 建设任务
4.2.1. 改造一体化加压
4.2.2. 改造入户支管
4.2.3. 增设中途加氯站
4.2.4. 增设一体化加压站
4.2.5. 增设管道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4.2.6. 更换智能水表
4.2.7. 排泥设施改造
4.2.8. 分年建设任务
4.3. 分年实施计划
5. 投资估算与和资金筹措
5.1. 投资估算
5.1.1. 投资指标
5.1.2. 估算编制依据
5.1.3. 估算编制说明
5.1.4. 工程预备费
5.1.5. 投资估算表
5.2. 资金筹措
6. 运行管理
6.1. 水价机制建设
6.2. 运行管护机制
6.2.1. 管理体系
6.2.2. 经费保障
6.2.3. 维修养护与运行监督
6.3. 用水户参与
6.4. 24小时供水
6.4.1. 水源管理
6.4.2. 净水厂管理
6.4.3. 泵站管理
6.4.4. 输配水管理
6.4.5. 水质管理
6.5. 标准化建设
6.5.1. 概述
6.5.2. 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
6.5.3. 设施情况。
6.5.4. 管理情况
6.5.5. 供水情况
6.5.6. 水价情况
6.5.7. 运行可靠
7. 保障措施
7.1. 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
7.2. 引入市场机制,多方筹措资金
7.3. 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建设质量
7.4. 加强运行管护,健全机制体制。
8. 附件、附图、附表
2023年8月,枞阳县水利局委托我公司编制《枞阳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接到委托后,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项目组就枞阳县农村供水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办农水﹝2022﹞307号,2022年11月22),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2023年1月18日),枞阳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枞阳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水农﹝2023﹞15号,2023年3月20日),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24小时供水情况调查的通知》(2023年5月22日),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23年7月19日),《枞阳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报批稿)》(安徽扬子江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020年4月),并与有关部门进行技术磋商。在经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依据《县级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编制参考提纲》,编制了《枞阳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
2023年9月8日,枞阳县水利局主持召开了《枞阳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审查会。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成了《枞阳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报批稿)。
除特别说明外,本《实施方案》高程为国家1985高程基准,2000大地坐标系。
枞阳县2023年户籍人口77.99万人。除县城建成区14个居委会之外,农村居民总人口为67.64万人。
枞阳县全力推进农村居民饮水并网工程,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现状农村居民供水设施主要为规模化供水工程6处,受益人口66.42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3675处,受益人口1.2256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8.26%,农村集中供水率98.26%,水质达标率100%。
一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农村供水保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工程建设资金以地方为主负责落实。综合考虑实际需求、地方财力可能等因素,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二是全域规划,梯次推进。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梯次推进步骤,依据村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口变化等因素。对水源条件、供水规模等进行充分论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是突出管理,完善机制。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健全水源保护、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监测的水质保障体系。将建立合理水价机制作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的前置条件,强化水费收缴,落实管护经费,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四是改造为主,新建为辅。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新建等措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利用既有水源工程、供水设施和输配水管网。
五是市场导向,社会参与。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在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中,充分尊重用水户意愿,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按照乡村振兴梯次推进的总体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格局,实施城乡一体化等规模化工程建设,推进区域供水一体化。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以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依据《枞阳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到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规模化供水工程受益人口达到100%,农村24小时供水率达到100%,县域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率达到100%。
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制度,压实农村供水保障“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管护主体,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保障农村24小时供水,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2025年底前,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供水工程管理水平明显提升。203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本次《枞阳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报批稿)》总投资为5308.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981.6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59.27万元,独立费用778.34万元,基本预备费245.96万元,建设占地投资14.49万元,环境保护投资51.65万元,水土保持投资77.48万元。
由于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均等的重要抓手。因此,中央、省、市等上级财政支持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建议本次实施方案投资由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投资为主,结合供水企业及用水户自筹部分资金共同组成。
本次《实施方案》由相应的供水分区内供水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进行供水管理。县城水厂、山水厂、凤仪水厂、长沙水厂由枞阳县城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行管理;雨坛水厂、汤沟水厂由枞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PPP模式负责运行管理。
供水企业承担“农饮工程”统一经营管理工作,实行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应当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原则,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保质、保量、保压、保时供水及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力争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供水管理单位应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厂运行、水质检测、供水设施检修和维护、消除供水设施故障、更换损坏供水设施、做好供水应急预案工作,负责向供水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水压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24小时正常供水。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检测数据,公开水价、水费收支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投诉、查询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供水单位。入户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用户。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涉及面广,时间长、任务重,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需要做好以下保障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引入市场机制,多方筹措资金;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加强运行管护,健全机制体制。
枞阳县隶属于安徽省铜陵市。地处安徽省中南部,铜陵市西北面,长江下游北岸,大别山东南麓,西以白兔湖、菜子湖与桐城市共水,西南一隅与安庆市宜秀区、迎江区毗邻,北与无为市、庐江县接壤,东与铜陵市郊区相邻,南与池州市隔江相望。地跨北纬30°39'~31°05′,东经117°04'~117°34'之间。东西长49.4km,南北宽50.9km,总面积1473.43km2。
截至2022年10月,枞阳县下辖15个镇、1个乡:横埠镇、项铺镇、钱桥镇、麒麟镇、义津镇、浮山镇、会宫镇、官埠桥镇、钱铺镇、金社镇、白柳镇、雨坛镇、枞阳镇、山镇、汤沟镇、白梅乡。另辖1个开发区——枞阳经济开发区,190个行政村和24个社区。县政府驻地枞阳镇浮山路。
枞阳县2023年户籍人口77.9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67.64万人,城镇人口10.35万人,常住人口46.3万人。人口出生率3.85‰,人口死亡率5.21‰,人口自然增长率-1.36‰。
枞阳县全力推进农村居民饮水并网工程,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现状农村居民供水设施主要为规模化供水工程6处,受益人口66.42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3675处,受益人口1.2256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8.26%,农村集中供水率98.26%,水质达标率100%。
各供水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枞阳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主要为县城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70000t/d,供水范围包括枞阳镇(含铁铜村,下同)、白柳镇、会宫镇、官埠桥镇和浮山镇。供水对象包括城镇、农村居民,总覆盖人口为27.54万人,其中农村居民17.19万人,农村自来水供水入户人数16.88万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特性具体见表2.2-1。
表2.2-1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特性表
供水 工程 名称 |
建成 |
设计 供水 规模 (t/d) |
供水范围 |
实际供水人口 |
工程和全部供水对象均能24小时供水 |
|||
供水 乡镇 数量 (个) |
供水 行政 村数 量 (个) |
供水 自然 村(村 民组) 数量 (个) |
小计 (人) |
其中: 供水 入户 (自来 水)人 数(人) |
||||
县城 水厂 |
2020 |
70000 |
5 |
66 |
1922 |
167338 |
167338 |
√ |
包括山镇、雨坛镇、汤沟镇、凤仪村(行政区划归山镇。下同)和长沙村(行政区划归汤沟镇。下同)等5座水厂,总覆盖人口为49.68人。
汤沟镇汤沟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30000t/d,供水范围为汤沟镇、白梅乡、金社镇、钱浦镇、项浦镇和横埠镇。实际供水人口25.16万人,实际自来水供水入户人数24.99万人。
雨坛镇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50000t/d,供水范围为钱桥镇、雨坛镇、义津镇和麒麟镇。实际供水人口17.83万人,实际自来水供水入户人数17.11万人。
山镇山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10000t/d,供水范围为山镇。实际供水人口5.22万人,实际自来水供水入户人数5.22万人。
长沙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1200t/t,供水范围为长沙村。设计供水人口1.0万人,实际供水人口0.63万人,实际自来水供水入户人数0.63万人。
凤仪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1000t/t,供水范围为凤仪村。设计供水人口1.0万人,实际供水人口0.84万人,实际自来水供水入户人数0.84万人。万人供水工程特性具体见表2.2-2。
表2.2-2 万人供水工程特性表
序号 |
供水工程名称 |
建成 |
设计 供水 规模 (t/d) |
供水范围 |
实际供水人口 |
工程和全部供水对象均能24小时供水 |
|||
供水 乡镇 数量 (个) |
供水 行政 村数 量 (个) |
供水 自然 村(村 民组) 数量 (个) |
小计 (人) |
其中: 供水 入户 (自来 水)人 数(人) |
|||||
1 |
汤沟水厂 |
2020 |
30000 |
6 |
89 |
1623 |
251648 |
249943 |
√ |
2 |
雨坛水厂 |
2020 |
50000 |
4 |
43 |
1895 |
178302 |
171096 |
√ |
3 |
山水厂 |
2020 |
10000 |
1 |
10 |
338 |
52221 |
52221 |
√ |
4 |
长沙水厂 |
2020 |
1200 |
|
3 |
45 |
6289 |
6289 |
√ |
5 |
凤仪水厂 |
2020 |
1000 |
|
3 |
54 |
8386 |
8386 |
√ |
分散式供水设施主要为浅井和管道引泉水两种类型。
浅井主要分布于县内低山丘陵区和部分沿江圩区,分布在项铺镇、钱桥镇、麒麟镇、义津镇、会宫镇、钱铺镇、金社镇、白柳镇和白梅乡等9个乡镇。
管道引水仅分布在钱铺镇。
现有分散式供水工程3675处,供水人口12256人,水源保证率均在90%以上。其中,浅井数量3095处,供水人口10269人;引山泉580处,供水人口1987人。
分散式供水工程特性具体见表2.2-3。
表2.2-3 分散式供水工特性表 |
||||||||||||
序号 |
乡镇 名称 |
行政 村 |
分散供水工程情况 |
24小时 供水情况 |
||||||||
分散供水自然村(村民组)数量 |
小计 |
浅井 |
引泉 |
无设施 |
||||||||
工程 |
供水人数 |
工程 |
供水 |
工程 |
供水 |
人数 |
分散供水工程 |
供水 人数 |
||||
个 |
处 |
人 |
处 |
人 |
处 |
人 |
人 |
处 |
人 |
|||
枞阳县小计 |
|
258 |
3675 |
12256 |
3095 |
10269 |
580 |
1987 |
|
3675 |
12256 |
|
一 |
项铺镇小计 |
|
21 |
117 |
400 |
117 |
400 |
0 |
0 |
|
117 |
400 |
1 |
项铺镇 |
龙虎村委会 |
21 |
117 |
400 |
117 |
400 |
0 |
0 |
|
117 |
400 |
二 |
钱桥镇小计 |
|
52 |
784 |
2621 |
784 |
2621 |
0 |
0 |
|
784 |
2621 |
1 |
钱桥镇 |
新埠村委会 |
20 |
165 |
564 |
165 |
564 |
0 |
0 |
|
165 |
564 |
2 |
钱桥镇 |
朝阳村委会 |
3 |
76 |
251 |
76 |
251 |
0 |
0 |
|
76 |
251 |
3 |
钱桥镇 |
洪湾村委会 |
6 |
100 |
341 |
100 |
341 |
0 |
0 |
|
100 |
341 |
4 |
钱桥镇 |
宣庄村委会 |
2 |
75 |
238 |
75 |
238 |
0 |
0 |
|
75 |
238 |
5 |
钱桥镇 |
马塘村委会 |
6 |
135 |
464 |
135 |
464 |
0 |
0 |
|
135 |
464 |
6 |
钱桥镇 |
大塘村委会 |
3 |
47 |
153 |
47 |
153 |
0 |
0 |
|
47 |
153 |
7 |
钱桥镇 |
邹姚村委会 |
10 |
106 |
345 |
106 |
345 |
0 |
0 |
|
106 |
345 |
8 |
钱桥镇 |
兴旺村委会 |
2 |
80 |
265 |
80 |
265 |
0 |
0 |
|
80 |
265 |
三 |
麒麟镇小计 |
|
12 |
41 |
140 |
41 |
140 |
0 |
0 |
|
41 |
140 |
1 |
麒麟镇 |
新安村委会 |
12 |
41 |
140 |
41 |
140 |
0 |
0 |
|
41 |
140 |
四 |
义津镇小计 |
|
33 |
363 |
1185 |
363 |
1185 |
0 |
0 |
|
363 |
1185 |
1 |
义津镇 |
北圣村委会 |
7 |
115 |
375 |
115 |
375 |
0 |
0 |
|
115 |
375 |
2 |
义津镇 |
塔桥村委会 |
13 |
124 |
409 |
124 |
409 |
0 |
0 |
|
124 |
409 |
3 |
义津镇 |
义东村委会 |
7 |
37 |
120 |
37 |
120 |
0 |
0 |
|
37 |
120 |
4 |
义津镇 |
朱公村委会 |
6 |
87 |
281 |
87 |
281 |
0 |
0 |
|
87 |
281 |
五 |
会宫镇小计 |
|
1 |
66 |
217 |
66 |
217 |
0 |
0 |
|
66 |
217 |
1 |
会宫镇 |
光裕村委会 |
1 |
66 |
217 |
66 |
217 |
0 |
0 |
|
66 |
217 |
六 |
钱铺镇小计 |
|
73 |
868 |
2930 |
288 |
943 |
580 |
1987 |
|
868 |
2930 |
1 |
钱铺镇 |
将军村委会 |
3 |
124 |
412 |
124 |
412 |
0 |
0 |
|
124 |
412 |
2 |
钱铺镇 |
黄岗村委会 |
14 |
67 |
213 |
67 |
213 |
0 |
0 |
|
67 |
213 |
3 |
钱铺镇 |
南岭村委会 |
4 |
60 |
197 |
60 |
197 |
0 |
0 |
|
60 |
197 |
4 |
钱铺镇 |
钱铺村委会 |
5 |
37 |
121 |
37 |
121 |
0 |
0 |
|
37 |
121 |
5 |
钱铺镇 |
鹿狮村委会 |
7 |
150 |
509 |
0 |
0 |
150 |
509 |
|
150 |
509 |
6 |
钱铺镇 |
井边村委会 |
19 |
118 |
400 |
0 |
0 |
118 |
400 |
|
118 |
400 |
7 |
钱铺镇 |
虎栈村委会 |
21 |
312 |
1078 |
0 |
0 |
312 |
1078 |
|
312 |
1078 |
七 |
金社镇小计 |
|
6 |
159.27 |
521 |
159.27 |
521 |
0 |
0 |
|
159.27 |
521 |
1 |
金社镇 |
云岭村委会 |
5 |
112 |
363 |
112 |
363 |
0 |
0 |
|
112 |
363 |
2 |
金社镇 |
桃山村委会 |
1 |
48 |
158 |
48 |
158 |
0 |
0 |
|
48 |
158 |
八 |
白梅乡小计 |
|
26 |
644 |
2172 |
644 |
2172 |
0 |
0 |
|
644 |
2172 |
1 |
白梅乡 |
东山村委会 |
5 |
124 |
423 |
124 |
423 |
0 |
0 |
|
124 |
423 |
2 |
白梅乡 |
黄石村委会 |
6 |
120 |
421 |
120 |
421 |
0 |
0 |
|
120 |
421 |
3 |
白梅乡 |
柳峰村委会 |
3 |
63 |
201 |
63 |
201 |
0 |
0 |
|
63 |
201 |
4 |
白梅乡 |
孙畈村委会 |
6 |
125 |
411 |
125 |
411 |
0 |
0 |
|
125 |
411 |
5 |
白梅乡 |
小街村委会 |
3 |
104 |
356 |
104 |
356 |
0 |
0 |
|
104 |
356 |
6 |
白梅乡 |
岩前村委会 |
1 |
48 |
157 |
48 |
157 |
0 |
0 |
|
48 |
157 |
7 |
白梅乡 |
翼青村委会 |
2 |
60 |
203 |
60 |
203 |
0 |
0 |
|
60 |
203 |
九 |
白柳镇小计 |
|
34 |
632 |
2070 |
632 |
2070 |
0 |
0 |
|
632 |
2070 |
1 |
白柳镇 |
古楼村委会 |
6 |
128 |
417 |
128 |
417 |
0 |
0 |
|
128 |
417 |
2 |
白柳镇 |
旸岭村委会 |
5 |
178 |
581 |
178 |
581 |
0 |
0 |
|
178 |
581 |
3 |
白柳镇 |
小岭村委会 |
3 |
95 |
310 |
95 |
310 |
0 |
0 |
|
95 |
310 |
4 |
白柳镇 |
山河村委会 |
6 |
87 |
284 |
87 |
284 |
0 |
0 |
|
87 |
284 |
5 |
白柳镇 |
龙井村委会 |
7 |
50 |
167 |
50 |
167 |
0 |
0 |
|
50 |
167 |
6 |
白柳镇 |
公塥村委会 |
7 |
94 |
311 |
94 |
311 |
0 |
0 |
|
94 |
311 |
依据枞阳县6大集中供水工程提供的近两年供水资料,6大集中供水工程近两年各自实际供水量及总的供水量具体见表2.2-5。
表2.2-6 集中供水工程近两年供水量表
序号 |
供水工程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县城水厂 |
(t/d) |
50000 |
2 |
汤沟水厂 |
(t/d) |
28000 |
3 |
雨坛水厂 |
(t/d) |
18000 |
4 |
山水厂 |
(t/d) |
8000 |
5 |
凤仪水厂 |
(t/d) |
1000 |
6 |
长沙水厂 |
(t/d) |
1000 |
7 |
合计 |
(t/d) |
106000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计量供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用水户应当保护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根据枞发改〔2019〕579号文件《关于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并网改造过渡期间有关价格的通知》、枞发改〔2021〕91号文件《关于延长我县农村自来水价格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制度,其中基本水价4元/月·户,计量水价为2.3元/吨”。
依据枞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部署,各供水分区内供水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进行供水管理。
县城水厂、山镇水厂、凤仪水厂、长沙水厂由枞阳县城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行管理。雨坛水厂、汤沟水厂由枞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PPP模式负责运行管理。
供水企业承担“农饮工程”统一经营管理工作,实行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应当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原则,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保质、保量、保压、保时供水及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力争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供水管理单位应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厂运行、水质检测、供水设施检修和维护、消除供水设施故障、更换损坏供水设施、做好供水应急预案工作,负责向供水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水压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24小时正常供水。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检测数据,公开水价、水费收支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投诉、查询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供水单位。入户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用户。
一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农村供水保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工程建设资金以地方为主负责落实。综合考虑实际需求、地方财力可能等因素,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二是全域规划,梯次推进。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梯次推进步骤,依据村庄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口变化等因素。对水源条件、供水规模等进行充分论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是突出管理,完善机制。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健全水源保护、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监测的水质保障体系。将建立合理水价机制作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的前置条件,强化水费收缴,落实管护经费,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四是改造为主,新建为辅。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新建等措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利用既有水源工程、供水设施和输配水管网。
五是市场导向,社会参与。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在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中,充分尊重用水户意愿,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按照乡村振兴梯次推进的总体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格局,实施城乡一体化等规模化工程建设,推进区域供水一体化。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以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依据《枞阳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到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规模化供水工程受益人口达到100%,农村24小时供水率达到100%,县域农村供水统一运营管理率达到100%。
为实现以上目标,到2025年底前,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分年实施目标统计见表3.2-1。
表3.2-1 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情况分年实施目标统计表 |
||||||
项目 · 序号 |
1 |
2 |
3 |
4 |
||
名称 |
汤沟 水厂 |
雨坛 水厂 |
藕山 水厂 |
县城 水厂 |
||
厂址 |
汤沟镇 陈公村 |
雨坛镇 雨坛村 |
山镇 新开村 |
枞阳镇 长江路149号 |
||
供水 规模 |
城市管网 延伸工程 |
是/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千吨万人 供水工程 |
是/否 |
是 |
是 |
是 |
否 |
|
供水规模 |
m3/d |
30000 |
50000 |
10000 |
70000 |
|
供水人口 |
万人 |
25.1648 |
17.8302 |
5.2221 |
16.7338 |
|
其他问题 |
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智能水表部分使用年限到期,厂区排泥设施需要改造。 |
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智能水表部分使用年限到期;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
立行立改类问题 |
整改措施 |
/ |
/ |
改造1座一体化加压站 |
改造4座一体化加压站 |
|
整改时限 |
/ |
/ |
2023年12月30日 |
2023年12月30日 |
||
投资估算 (万元) |
/ |
/ |
10 |
53 |
||
需采取工程措施短期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1.入户支管网改造30km;2.增设3座中途补氯站;3.增设7座一体化加压站;4.需要增设12个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1.入户支管网改造35km;2.增设3座中途补氯站;3.增设1座一体化加压站;4.需要增设8个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1.更新已到期智能水表;2.厂区排泥设施需要改造。 |
1.改造部分入户支管网50km;2.新建中途补氯站2座;3.新增及改造小型加压站10座;4.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5.更新已到期智能水表。 |
|
整改时限 |
2025年9月 |
2025年9月 |
2024年12月 |
2025年9月 |
||
投资估算 (万元) |
944 |
963 |
191 |
1821 |
||
投资估算合计 (万元) |
944 |
963 |
201 |
1874 |
||
责任单位 |
县首创水务公司 |
县首创水务公司 |
县城供水公司 |
县城供水公司 |
依据本次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县首创水务公司经营管理的汤沟镇长沙水厂和县供水公司经营管理的山镇凤仪水厂情况良好。
依据本次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县首创水务公司经营管理的汤沟水厂和雨坛水厂存在一些问题;县供水公司经营管理的山水厂和县城水厂也存在一些问题。两大运营商经营管理的4座水厂存在的主要供水问题具体见表4.1-1。
表4.1-1 四座存在问题统计表
序号 |
名称 |
排查发现的问题 |
责任 单位 |
1 |
汤沟水厂 |
1、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2、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3、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4、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县首创 水务公司 |
2 |
雨坛水厂 |
1、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2、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3、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4、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县首创 水务公司 |
3 |
山水厂 |
1、改造1座一体化加压站(立行立改);2、智能水表部分使用年限到期;3、厂区排泥设施需要改造。 |
县供水 公司 |
4 |
县城水厂 |
1、改造4座一体化加压站(立行立改);2、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3、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4、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5、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6、智能水表部分使用年限到期。 |
县城供水 公司 |
注:上述存在问题除特别注明外,皆采用分年实施解决,下同。
依据本次对农村分散供水工程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分散供水工程情况良好。
依据4座水厂调查存在的问题,经分类、统计、汇总,主要是以下7个类型:
1、改造一体化加压站(立行立改类问题);
2、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分期实施类问题,下同);
3、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
4、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
5、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6、智能水表部分使用年限到期;
7、厂区排泥设施需要改造。
7类问题处理工程量具体见表4.2-1。
表4.2-1 四座水厂存在问题处理工程量统计表
序号 |
名称 |
排查发现的问题 |
责任 单位 |
1 |
汤沟水厂 |
1、改造入户支管网30km;2、增设3座中途补氯站;3、增设7座一体化加压站;4、增设12个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县首创 水务公司 |
2 |
雨坛水厂 |
1、改造入户支管网35km;2、增设3座中途补氯站;3、增设1座一体化加压站;4、增设8个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县首创 水务公司 |
3 |
山水厂 |
1、改造1座一体化加压站(立行立改);2、更换部分使用年限到期的智能水表2000只;3、改造厂区排泥设施1座。 |
县供水 公司 |
4 |
县城水厂 |
1、改造4座一体化加压站(立行立改);2、改造部分入户支管网50km;3、增设中途补氯站2座;4、增设及改造小型加压站10座;5、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10台套;6、更换部分使用年限到期的智能水表10000只。 |
县供水 公司 |
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统计,县城水厂和山水厂分别需要改造4座一体化加压站和1座一体化加压站。
依据调查,改造加压站主要是更换机电设备。依据复核计算,更换机电设型号同原设备。
两座水厂改造加压站特性具体分别见表4.2-2和表4.2-3。
表4.2-2 县城水厂加压站改造特性表 |
||||
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2#一体化加压站 |
1 |
更换无负压供水设备WWG13-60-2,配CDL4-120型2.2kW管道泵2台(配套变频控制柜) |
套 |
2 |
2 |
更换DN150闸阀 |
台 |
2 |
|
3 |
更换DN100闸阀 |
台 |
2 |
|
4 |
更换XL-21型动力配电箱 |
台 |
2 |
|
5 |
更换低压电缆 YJV22-0.6/1-3×4+1×2.5 |
m |
150 |
|
6 |
更换低压线路 |
km |
0.8 |
|
3#一体化加压站 |
1 |
更换无负压供水设备WWG6-50-2,配CDL3-110型1.1kW管道泵2台(配套变频控制柜) |
套 |
1 |
2 |
更换DN150闸阀 |
台 |
1 |
|
3 |
更换更换DN100闸阀 |
台 |
1 |
|
4 |
更换XL-21型动力配电箱 |
台 |
1 |
|
5 |
更换低压电缆 YJV22-0.6/1-3×6+1×4 |
m |
50 |
|
6 |
低压线路 |
km |
0.4 |
|
4#一体化加压站 |
1 |
更换无负压供水设备WWG6-40-2,配CDL3-90型0.75kW管道泵2台(配套变频控制柜) |
套 |
1 |
2 |
更换DN150闸阀 |
台 |
1 |
|
3 |
更换DN100闸阀 |
台 |
1 |
|
4 |
更换XL-21型动力配电箱 |
台 |
1 |
|
5 |
更换低压电缆 YJV22-0.6/1-3×6+1×4 |
m |
50 |
|
6 |
更换低压线路 |
km |
0.4 |
表4.2-3 山水厂加压站改造特性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更换无负压供水设备WWG13-60-2,配CDL4-120型2.2kW管道泵2台(配套变频控制柜) |
套 |
1 |
2 |
更换DN150闸阀 |
台 |
1 |
3 |
更换DN100闸阀 |
台 |
1 |
4 |
更换XL-21型动力配电箱 |
台 |
1 |
5 |
更换低压电缆 YJV22-0.6/1-3×4+1×2.5 |
m |
50 |
6 |
更换低压线路 |
km |
0.4 |
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统计,县首创水务公司经营管理的汤沟水厂和雨坛水厂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其中汤沟水厂需要改造入户支管网30km,雨坛水厂需要改造入户支管网35km。县供水公司经营管理的县城水厂需要改造入户支管网50km。
依据县首创水务公司和县供水公司近期入户管网改造情况,入户管网改造基本上都是选择dn32 1.6MPa S5 PPR管。本次汤沟水厂,雨坛水厂和县城水厂入户管网改造选择dn32 1.6MPa S5 PPR管。以上改造具体建表4.2-4。
表4.2-4 入户管网改造统计表
序号 |
水厂名称 |
管道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汤沟水厂 |
Dn32 1.6MPa S5 PPR |
km |
30 |
2 |
雨坛水厂 |
Dn32 1.6MPa S5 PPR |
km |
35 |
3 |
县城水厂 |
Dn32 1.6MPa S5 PPR |
km |
100 |
入户管网改造沿着原管线进行,管道规格选用Dn32 1.6MPa S5 PPR。管道埋深1m,沟槽开沟宽0.2m,管道回填土压实度不小于0.90,管道顶部面层恢复同原材料,路面恢复采用200厚C30混凝土。管道外露部分必须采用防冻、防紫外线照射措施加以防护。
汤沟水厂、雨坛水厂,县城水厂覆盖范围广,管道长度大。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统计,出厂水在距水厂加氯点约50km后,管道水含氯量低,消毒效果不显著。因此,本次需要在汤沟水厂、雨坛水厂,县城水厂输配水管道中途布置加氯设备。其中县首创水务公司经营管理的汤沟水厂和雨坛水厂均需要增加3座中途加氯站,县城水厂需要增加2座中途加氯站。
采用次氯酸钠消毒,自动投加点设置在输配水管道调查位置处。
中途加氯站设备均采用户内式布置,各中途加氯站需建管理房2间,平面尺寸7.24m×5.8m。
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统计,汤沟水厂、雨坛水厂,县城水厂覆盖范围广,配水管网线路长,管网损失大。由于项目区地形高差变化大,位置水头要求高,依据管网水力计算和当地村民实际用水情况,需设置加压泵站。
为维持供水末端水压稳定,节能降耗,本实施方案选用无负压一体化管网增压设备。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统计,汤沟水厂需要增设7座无负压一体化加压站、雨坛水厂需要增设1座无负压一体化加压站,县城水厂需要增设10座无负压一体化加压站。
1)加压站布置
中途无负压一体化加压泵站设备均采用户内式布置,各加压泵站需建管理房2间,平面尺寸7.24m×5.8m。
2)机电设计
依据加压站覆盖范围内人口,设计流量和扬程,为便于后期维修,养护和管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优化泵型选择。经统计,汇总为三个类型。
三个类型加压泵站技术参数具体分别见表4.2-5~表4.2-7。
表4.2-5 Ⅰ型加压泵性能参数表
设备型号 |
流量 |
扬程 |
配套水泵 |
稳压补偿器尺寸 |
||
m3/h |
m |
型号 |
单泵 功率(kW) |
台数 (台) |
Φ(m)×L(m) |
|
WWG16-60-2 |
10 |
45 |
CDL4-100 |
2.2 |
16 |
0.8×1.5 |
表4.2-6 Ⅱ型加压泵性能参数表
设备型号 |
流量 |
扬程 |
配套水泵 |
稳压补偿器尺寸 |
||
m3/h |
m |
型号 |
单泵 功率(kW) |
台数 (台) |
Φ(m)×L(m) |
|
WWG16-50-2 |
6 |
40 |
CDL3-90 |
0.75 |
10 |
0.8×1.5 |
表4.2-7 Ⅲ型加压泵性能参数表
设备型号 |
流量 |
扬程 |
配套水泵 |
稳压补偿器尺寸 |
||
m3/h |
m |
型号 |
单泵 功率(kW) |
台数 (台) |
Φ(m)×L(m) |
|
WWG16-60-2 |
2.4 |
64 |
CDL1-130 |
0.75 |
10 |
0.8×1.5 |
3)电气设计
各加压泵站且用电负荷小,其供电电源拟采用交流380V,就近引自附近配电变压器,导线型号采用YJV22-0.6/1kV-3×10+1×6电力电缆架空或埋地引入加压泵站的动力配电箱。站内各布置有1台XL-21型动力配电箱,设置1台照明配电箱,进线处设置计量箱1台。
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统计,汤沟水厂、雨坛水厂,县城水厂覆盖范围广,配水管网线路长,管网损失大。由于项目区地形高差变化大,位置水头要求高,依据管网水力计算和当地村民实际用水情况,管道水压、水量不稳定。
为了解管道节点水压、水量情况,评价管道渗漏水程度,做到满足24小时供水,达到供水标准化要求,需要在管道节点布设测压测流设备。
测压设备工作原理:测量水的压力一般都用普通的压力表测试,把压力表的进水口与被测管道相连就可以测出管道中水的压力。它的工作原理是利用一种弯曲的金属扁管在受圧时的形状变化来反映被测压力的。
测流设备工作原理:水的流量测量用的仪表就是水表、或者水流量计,它们测量的原理有多种。传统的水表是利用水对一种转页轮的推动来工作的。其它还有很多测量方案,比方超声波流速测量方案,孔板节流测量方案等等。
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统计,汤沟水厂需要增设12个节点测压测流设备、雨坛水厂需要增设8个节点测压测流设备,县城水厂需要增设10个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目前市场管道节点测压测流设备型号较多,县城水厂和县首创水务公司可根据各自的管道情况,依据管道调查情况,选择适合的管道测压测流设备,布设管道测压测流设备。
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县城自来水公司运营的山水厂和县城水厂需要更换已到期的智能水表。其中山水厂需要更换2000只已到期的智能水表,县城水厂需要更换10000只已到期的智能水表,两水厂总计更换12000只已到期的智能水表。
更换的智能水表型号同以前,为NB-lot物联网智能水表、配保温表箱套、带位置采集、数据采集录入等系统。
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统计,山水厂需建设机械式污泥浓缩池和平衡池,通过板框压滤机来处理高浓度泥水。
依据山水厂水源、制水工艺、现在排泥量,水厂场地等情况,本次山水厂选择板框压滤机进行排泥设施改造。选择的板框压滤机型号为XMGZFQ200/1250-30U,高压压榨压力为1.6MPa,2台套。板框压滤机采用程控自动拉板型,自动清洗,自动翻板,含进料泵,压榨泵,清洗泵,水箱,外部尺寸8.8×1.8×2.9(长×宽×高,局部高度有4m)。
机械式污泥浓缩池和平衡池为C25钢筋混凝土结构,底板、壁厚均为400,底板底部设100厚C15混凝土垫层。
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统计,根据问题轻重缓急、资金情况、建设管理力量,确定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分年建设任务。
2023~2025年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分年建设任务具体见表4.2-8。
表4.2-8 2023~2025年分年建设任务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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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
名称 |
排查发现的 其他问题 |
问题整治 情况分类 |
受益 村镇 (个) |
受益 人口 (人) |
责任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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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 立改 类问题 |
需采取工程 措施短期难以 完成整改的问题 |
是否已 制定应 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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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措施 |
整改 时限 |
整改 措施 |
整改 时限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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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汤沟 水厂 |
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
|
1.入户支管网改造30km;2.增设3座中途补氯站;3.增设7座一体化加压站;4.需要增设12个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2025年 9月 |
是 |
6 |
7560 |
县首创水务公司 |
2 |
雨坛 水厂 |
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
|
1.入户支管网改造35km;2.增设3座中途补氯站;3.增设1座一体化加压站;4.增设8个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2025年 9月 |
是 |
4 |
8300 |
县首创水务公司 |
3 |
山水厂 |
智能水表部分使用年限到期;厂区排泥设施需要改造。 |
改造1座一体化加压站 |
2023年12月 30号 |
1.更新已到期智能水表;2.厂区排泥设施需要改造。 |
2024年 12月 |
是 |
1 |
2100 |
县城供水公司 |
4 |
县城水厂 |
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智能水表部分使用年限到期;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改造4座一体化加压站 |
2023年12月 30号 |
1.改造部分入户支管网50km;2.新建中途补氯站2座;3.新增及改造小型加压站10座;4.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5.更新已到期智能水表。 |
2025年 9月 |
是 |
5 |
7303 |
县城供水公司 |
2023~2025年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分年实施计划具体见表4.3-1。
表4.3-1 2023~2025年分年实施计划表
序号 序号 项目 |
名称 |
排查发现的 其他问题 |
问题整治分年实施情况分类 |
责任 单位 |
|||
立行立改 类问题 |
需采取工程措施短期 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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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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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汤沟 水厂 |
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 |
|
|
1.入户支管网改造30km;2.增设3座中途补氯站;3.增设7座一体化加压站;4.需要增设12个节点测压测流设备。 |
2025年 9月 |
县首创 水务 公司 |
2 |
雨坛 水厂 |
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 |
|
|
1、需要增设8个节点测压测流设备;2.增设3座中途补氯站;3.增设1座一体化加压站;4.入户支管网改造35km。 |
2025年 9月 |
县首创 水务 公司 |
3 |
山 水厂 |
厂区排泥设施需要改造;智能水表部分使用年限到期。 |
改造1座一体化加压站 |
2023年12月 30号 |
1.厂区排泥设施需要改造;2.更新已到期智能水表。 |
2024年 12月 |
县城供水公司 |
4 |
县 水厂 |
部分入户支管网老化,需要改造;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管道过长需要中途补氯;部分村民组需要增设小型加压站;智能水表部分使用年限到期。 |
改造4座一体化加压站 |
2023年12月 30号 |
1.改造部分入户支管网50km;2.需要增设节点测压测流设备;3.新建中途补氯站2座;4.新增及改造小型加压站10座;5.更新已到期智能水表。 |
2025年 9月 |
县城供水公司 |
本次《枞阳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报批稿)》总投资为5308.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3981.6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59.27万元,独立费用778.34万元,基本预备费245.96万元,建设占地投资14.49万元,环境保护投资51.65万元,水土保持投资77.48万元。
(1)《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 号);
(2)《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建标〔2007〕163 号);
(3)《关于发布〈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安徽省水利厅文件,皖水建函〔2018〕258 号),以下简称“258 号文“;
(4)工程数量依据工程设计图纸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确定;
(5)其他部分指标参考同类型市政工程并考虑市场价格因素;
本公司类似工程技术经济资料。
(1)投资估算内容包括各种构筑物、建筑物、管线、设备、电气、自控及道路、信息化系统建设需要的软硬件、绿化等工程,以及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其他费用。
(2)机械设备价格参照各类生产厂家的报价及市场询价。
(3)新增建(构)筑物按当地同类工程造价指标进行估算,公用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均按项目所需完善配套的工程内容估算工程费用。
(4)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工程费用的3.6%计算,工程监理费、前期咨询费、环评费、职工进场费、培训费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照国家有关行业规定或合同价计取。
(5)工程勘察设计费参照《关于发布工程勘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
(6)工程监理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
工程预备费只计基本预备费,按工程建设投资之和的10%计。
主要投资估算情况见表5.1-1。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 |
设备 |
独立 |
合计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
|
|
5165.23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3981.66 |
|
|
3981.66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159.27 |
|
|
159.27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
|
778.34 |
778.34 |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4782.82 |
|
778.34 |
4919.27 |
|
基本预备费 |
|
|
|
245.96 |
|
静态投资 |
|
|
|
5165.23 |
|
总投资 |
|
|
|
5165.23 |
Ⅱ |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
|
|
|
14.49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
|
|
|
51.65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
|
|
|
77.48 |
Ⅴ |
工程投资总计(Ⅰ~Ⅳ合计) |
|
|
|
5308.85 |
|
静态总投资 |
|
|
|
5308.85 |
|
总投资 |
|
|
|
5308.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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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均的重要抓手。因此,中央、省、市等上级财政支持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建议本次规划工程投资由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投资为主,结合供水企业及用水户自筹部分资金共同组成。
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应当按照计量供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实行水价听证会和公示制度。水价需调整时,由供水单位将原因、用途及财务盈亏报告上报和公布,经政府召开听证会后确定。
“农饮工程“实行全面计量,有偿供水,实现“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
全面落实供水水费收缴制度,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应配合供水单位做好水费收缴工作。
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用水户应当保护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结合枞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部署,本次实施方案由相应的供水分区内供水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进行供水管理。县城水厂、山水厂、凤仪水厂由枞阳县城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行管理;雨坛水厂、汤沟水厂、长沙水厂由枞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PPP模式负责运行管理。
供水企业承担“农饮工程”统一经营管理工作,实行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应当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原则,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保质、保量、按时供水及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力争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供水管理单位应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供水设施检修和维护等,及时修复供水设施损坏和故障,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水费收支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投诉、查询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供水单位。入户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用户。
县人民政府作为“农饮工程”责任主体,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稳步推进“三个责任、三个机制”建设。统筹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落实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主体,明确农饮工程管理办法和部门管理职责分工。统筹区域供水总体布局,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实现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
水利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农饮工程”运行维护补助、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等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卫计部门负责水质定期检测、监测,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监督设置保护标志、制定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核定自来水价格,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水价、入户工程费用监督。供电部门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价优惠政策。住建、市场监管、监察、公安、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监督,保障供水安全。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饮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协助供水管理单位做好辖区内供水设施维护。村委会配合做好村内供水设施维护、水费收缴等工作。
(1)所有的农村饮水工程都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不得改变工程用途。集中供水工程的管理要积极推行目标责任制,对国家投资建设或者国家参与投资建设的饮水工程,拍卖、转让、租赁或承包必须公开、透明。国家投资部分的收益,应财务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水厂的建设和管理,或补偿供水工程政策性亏损。
(2)完善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制度。县政府负责落实“农饮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因执行水价低于成本水价导致的政策性亏损、重大维修、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等。对运行管理不规范、水费收缴率低、群众投诉较多、考核不合格的供水单位,相应核减补助。
(3)落实“农饮工程”有关优惠政策。企业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农饮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建设运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优先安排,适当简化程序,确保土地供应。对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暂缓征收水资源费。
(4)加强资金筹措。县政府将多方位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要引入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1)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运行、水质检测、计量收费、维修养护、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净水和消毒设施运行管理,开展供水设施巡检、维护。加强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供水单位应制定供水应急预案,建立维修抢险队伍,做到全日制供水。
(2)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农饮工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加强供水设施保护,增强用水缴费和节约用水意识,提升供水单位服务意识。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对供水企业运营服务监督。县级运管机构应设立“农饮工程”县级服务热线,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监督供水企业做好供水服务。
(4)县住建、水利、卫计、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水源保护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情况、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状况、农村居民用水方便程度、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以及水厂安全运行应急方案等。
(5)强化考核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重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加强项目民主管理,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前,就工程建设方案、资金筹集办法、工程建成后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水价等,进行广泛的社区宣传。
工程建设中,用水户代表参与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工程投产运行后,经常性就供水工程输配水管网维护、水质、水量、水压情况和供水企业服务质量等调查用水户的意见和满意度;供水水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征求用水户的意见;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接受用水户的投诉并督促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企业及时处理。
依据省部级部门文件,到2025年底,必须确保农村供工程24小时供水。为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能够24小时供水,必须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这个系统从“源头”到“龙头”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和系统的维护。即原材料水源供应充足、生产设备净水厂安全有效运行;具备备用电源;物流运输线路输配水管网通畅运行;产品质量水质、水量、水压合格;维修养护及时到位;制定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只有满足上述等条件,才能确保农村供水工程能够24小时稳定、安全供水。
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在按照分年实施计划整治落实农村供水专项问题后,农村供水工程24小时供水将得到进一步夯实。具体体现如下。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规范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落实水源保护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建设活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征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地宜种植水源保护林草或发展有机农业。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管理应每天观测取水口水位、水质变化和来水情况,及时清理取水口处的杂草、浮冰等漂浮物。拦污栅前后的水位差不宜超过0.3m,定期观测取水口处的水深,并及时清除取水口处的淤泥和水生物。汛期应防止洪水危害,冬季应防止冰凌危害。
(1)水厂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生产构(建)筑物的卫生防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防护范围应不小于其外围10~30m,并设立明显标志。
②防护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有条件时应进行绿化美化,不应设生活居住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渠道,不应堆放垃圾、粪便、废渣等。
③各类生产构(建)筑物和设备应经常保持清洁。
④调节构筑物内部,每年应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消毒宜采用氯离子浓度不低于20mg/L的清洁水,消毒完成后应用清水再次冲洗。
⑤水厂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体检,取得体检合格证的方可上岗。传染病患者或健康带菌者不应进入生产区。
(2)药剂(凝聚剂、消毒剂)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应根据净水工艺、水质情况、有关试验和设计要求选择药剂。
②药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购置药剂时应向厂家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和说明书。
③药剂管理人员应掌握药剂特性及其安全使用要求。
④药剂应根据其特性和安全要求分类妥善存放,做好入、出库记录。
⑤药剂仓库和加药间应保持清洁,并有安全防护措施。
⑥运行时,应按规定的浓度用清水配置药剂溶液。应根据水质和流量确定加药量,水质和流量变化较大时,应及时调整加药量。应在设计投加点按设计投加方式计量投加,保证药剂与水快速均匀混合,不应漏加和渗漏。
⑦每天应经常巡视各类加药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各种药剂每天的用量、配置浓度、投加量以及加药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记录。
⑧应不断总结加药经验,在满足净化效果的前提下,合理降低药耗。
(4)计量仪表和器具应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5)净水构筑物和净水器,宜按设计工况运行。应严格控制运行水位(或水压),运行负荷不应超过设计值的15%,定时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6)净水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维护。
(7)水厂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生产构(建)筑物,应有安全保卫措施。
泵站管理应符合《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21)的有关规定。
水泵应在泵体内充满水、出水阀关闭的状态下启动。水泵的运行,应合理调节出水阀开度和运行水泵台数,尽可能使其在高效区运转。停泵时,应先关闭出水阀。
除止回阀外,泵站和输配水管线上的各类控制阀,应均匀缓慢的开启或关闭。
应经常巡查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记录仪表读数,观察机组的振动和噪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水泵轴承温度不应超过35℃。油浸式变压器的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电动机的轴承温度,滑动轴承不应超过70℃,滚动轴承不应超过95℃。电动机的运行电压应在额定电压的95%~110%范围内。电动机的电流除启动过程外不应超过额定电流。
水泵工作时,吸水池(或井)水位不应低于最低设计水位。
环境温度低于0℃、水泵不工作时,应将泵内存水排净。
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应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 26860-2011)的有关规定。
机电设备每月应保养一次。停止工作的机电设备,每月应试运转一次。
供电负荷应为Ⅱ负荷,采用双回路供电。
应定期巡查输配水管道的漏水、覆土、被占压和附属设施运转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应根据原水含砂量和输水管(渠)运行情况,及时清除输水管(渠)内的淤泥。树枝状配水管网末梢的泄水阀,每月至少应开启1次,排除滞水。
每天应定时查看高位水池或水塔内的水位及其指示装置,水位应保持在最高、最低设计范围内,水位指示装置应工作正常。
对管线中的进(排)气阀,每月至少应检查维护1次,及时更换变形的浮球。
每年应对管道附属设施检修一次,并对钢制外露部分涂刷一次防锈漆。
供生活饮用水的配水管道,不应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和自备供水系统相连接。未经批准,不应私自从配水管网中接管。
管道及其附属设备的更换和维修,应严格冲洗、消毒。
应定期检查供水系统中的水表,不应随意更换水表和移动水表位置。
应有完整的输配水管网图,详细注明各类阀井的位置,并及时更新。
应有完善、高效的抢险队伍,及时排除供水故障。
供水单位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立水质检验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并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监督。
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应根据原水水质、净水工艺、供水规模确定,并不低于表8.5-1确定的项目频率。
表8.5-1 出厂水水质检测项目及频率表
检测项目 |
村镇供水工程类型 |
||
Ⅰ型 |
Ⅱ型 |
Ⅲ型 |
|
感官性状指标、pH 值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微生物指标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消毒剂指标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特殊检测项目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每日1次 |
常规指标+风险指标 |
每日1次 |
每日2次 |
每日1次 |
注1:感官性状指标:包括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色度、嗅和味。 注2:微生物指标:主要包括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等。 注3:消毒剂指标:根据不同的供水工程消毒方法,为相应消毒控制指标。 注4:特殊检测项目:指水源水中氟化物、砷、铁、锰、溶解性总固体、CODMn 或硝酸盐等超标且有净化要求的项目。 注5:常规指标+风险指标每年检测2次时,为丰、枯水期各1次;每年1次 时,为枯期或按有关规定进行。 注6:当水源或水处理工艺改变时开展全分析检测。 注7:水质变化较大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 |
原水采样点应布置在取水口附近;管网末梢水采样点应设在水质不利的管网末梢,按供水规模每2万人设1个,供水规模少于2万时,不少于1个。
供水单位不能检验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超出水质指标限值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检验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并存档。
依据审查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办农水﹝2022﹞307号,2022年11月22)、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2023年1月18日)、枞阳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枞阳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水农﹝2023﹞15号,2023年3月20日),《枞阳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报批稿)》(安徽扬子江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2020年4月),按照如下标准进一步完善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办农水〔2022〕307号)和安徽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2023年1月18日),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包括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等五个方面。
依据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排查情况,在按照分年实施计划整治落实农村供水专项问题后,农村供水工程上述5方面将得到进一步夯实。
目前枞阳县集中供水工程主要由两大运营商进行运行管理,分别为县城自来水公司和县首创水务公司。县城自来水公司主要运营县城自来水公司,山水厂和凤仪水厂;县首创水务公司主要运营汤沟水厂、雨坛水厂和长沙水厂。对照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六大水厂基本情况如下:
依据枞阳县《枞阳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枞阳县六大水厂供水水源水量充沛,保证率高。工程供水能力满足设计要求,取水构筑物、输配水管道与调节构筑物、管理用房等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机电设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计量设备等配备合理。规模化供水工程配置视频安防监视系统和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六大水厂设施良好。
目前枞阳县集中供水工程主要由两大运营商进行运行管理,分别为县城自来水公司和县首创水务公司。两大运营管理单位有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队伍。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并落实生产运行、水质检测、维修养护、水费收缴、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等制度。厂区环境整洁卫生,标识标牌规范醒目。供水单位公开服务电话及责任人信息准确无误并动态更新;供水服务及时,用水户满意度高。水厂管理规范。
目前枞阳县六大水厂已依法划定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设立标志牌,落实保护措施。供水水量、水压、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水厂净水工艺符合要求,供水水质达标。六大水厂供水达标。
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应当按照计量供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实行水价听证会和公示制度。水价需调整时,由供水单位将原因、用途及财务盈亏报告上报和公布,经政府召开听证会后确定。“农饮工程“实行全面计量,有偿供水,实现“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全面落实供水水费收缴制度,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应配合供水单位做好水费收缴工作。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用水户应当保护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目前枞阳县水价制度健全,执行水价应达到供水成本;未达到供水成本的,落实财政补助且能保证工程良性运行。工程实行计量收费,确保水费足额收缴。枞阳县水价合理。
目前枞阳县集中供水工程主要由两大运营商进行运行管理,分别为县城自来水公司和县首创水务公司。县城自来水公司主要运营县城自来水公司,山水厂和凤仪水厂;县首创水务公司主要运营汤沟水厂、雨坛水厂和长沙水厂。目前六大水厂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工程能够安全运行,管网漏损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有保障,供水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能够正常开展。有维修养护人员或队伍,储备必要的维修养护物资。供水应急预案完备,可操作性强。枞阳县六大水厂运行可靠。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涉及面广,时间长、任务重,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领导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民生工程、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农村饮水安全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严格按既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工程的建设。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需要发改、财政、住建、水利、卫生、环保等各个部门的大力协调配合。为进一步完善农村自来水供水设施,着力解决农村自来水厂供水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枞阳县农村自来水厂规划及并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设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县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商发改、住建、卫生等部门负责落实编制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工作,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在前期工作中,水利部门要充分征求住建、卫生、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调度、筹集与监督。县发改局负责水价的核定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监督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提出各区域需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监测。环保部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审计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资金和运行管理单位维修养护等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
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事关枞阳县几十万农民基本生存条件,是一项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事业,所需投资多,按照城乡统筹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近几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际情况,本次实施方案工程建设资金筹集方式为: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投资(包括省及以下各级财政投资)为主,积极争取其他部门投资,合理引导社会资金和群众筹集资金,共同解决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主体工程配套资金问题。
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负责供水工程的财务管理,按照基建工程项目的要求,建立财务账册和科目,配备工程会计。
工程建设实行报账制。工程拨款时,根据现场技术人员及工程监理提供的认证签单(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质量认证)和工程承包合同,通过建设单位认真复核确认,控制好资金拨付。工程款从建设单位账户直接拨到施工单位,既保证支付款项的真实性,又保证工程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对供水工程质量负总责,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具体应做好如下工作:
严把材料设备采购关。为从源头上保证质量,由建设单位统一对大宗材料、设备通过招投标采购,实行货比三家,严格把关。
严把施工单位选择关。做好施工招投标工作。
严把质量监督关。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施工过程跟踪为主要环节的规范化的质量管理。
严把验收关。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建设单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每一单项工程竣工后,成立工程质量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18)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建立健全产权归属明确、管理主体到位、责权利相统一、用水户参与、良性运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枞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按PPP模式运行管理;枞阳县城自来水公司的工程管护经费从用水户收取水费方式解决。县政府负责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因执行水价低于成本水价导致的政策性亏损、重大维修、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等。
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运行、水质检测、计量收费、维修养护、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运行维护,提升服务意识,做到全日制供水。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运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监督,运管机构应设立县级服务热线,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监督供水企业做好供水服务。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加强供水设施保护,增强用水缴费和节约用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