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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765N/202309-00006 组配分类: 取水许可审批
发布机构: 枞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枞阳县白柳镇龙井生态农业产业园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枞水许可〔2023〕16号
发布日期: 2023-09-05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88
关于枞阳县白柳镇龙井生态农业产业园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9-05 15:24 来源:枞阳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水许可〔2023〕16号  

关于枞阳县白柳镇龙井生态农业产业园

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长江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枞阳县白柳镇龙井生态农业产业园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对你公司枞阳县白柳镇龙井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枞阳县白柳镇龙井生态农业产业园位于白柳镇龙井村,园区内主要设施为农业大棚与其他配套设施,主要种植农产品为羊肚菌、辣椒、玉米、草莓,项目总占地698亩

二、同意你公司农业产业园取水方案。项目取水水源为罗昌河支流地表水,位于白柳镇程老庄排涝渠,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17°1950.52″,北纬30°572.29″。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农田灌溉用水,年取水量9.58m3,供水保证率90%。

三、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措施,加强产业园节水设施维护,提高灌溉用水利用系数,主要作物灌溉用水指标应符合水利部、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

四、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我局监督管理。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严格按照我局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我局批准。

五、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监测设施,并做好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

六、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水量调度管理要求取水,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时,应当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七、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决定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八、本项目属补办取水许可,你公司应补办取水工程验收,向我局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九、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枞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枞阳县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枞阳县水利局

202395

 

抄送:有机地标(枞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