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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枞阳县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0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88
枞阳县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09 10:26 来源:枞阳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省市河湖长制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县河长办着手起草了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

二、起草依据

市级总河长第7次会议、《安徽省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铜陵市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三、起草过程

为做好文件的起草工作,县河长办根据水利部、省河长办、铜陵市河长办2023年度工作安排,认真查找我县河长制工作存在的短板,针对问题整治安排年度工作,形成了《枞阳县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征求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工作要点》。

四、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明确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国家、省、市决策安排,着力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二)主要任务:5部分23项工作。

第一部分,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按照国家“十四五”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强化取用水监管;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安徽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围绕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镇节水、非常规水利用等重点领域,推进各类节水载体建设,努力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地下水管理保护,开展水资源管理规范化示范县建设,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质量

第二部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认真组织实施已批复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湖泊保护规划,强化河湖水域岸线功能分区管理及用途管控,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切实加强河湖管理与保护;推进河湖“清四乱”和碍洪问题整治继续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为重点、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内疑似问题卫片现场复核和整改;强化水库安全运行管护,落实《安徽省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方案》;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

第三部分,加强水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各乡镇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台账、整治方案更新,建立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台账;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继续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加强污水排放监管;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巩固船舶含油污水以及船舶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

第四部分,加强水环境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水资源、水污染、水生态三水共治,加强国、省控断面的水质监管,做好水质波动预警工作,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处理,保障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推进农村水污染治理继续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 增效工作,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力治理黑臭水体,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继续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第五部分,加强水生态修复。 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健全并落实退捕渔民安置保 障政策,强化“一对一”结对帮联,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 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长效协作机制,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保持禁捕水域良好管理秩序;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开展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 完成义津胡家老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湿地修复保护,贯彻《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有量保持稳定;加强生态流量管控,加强马鞍山水库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常态化监管;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全面实施《安徽省级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建成省级幸福河湖 1 条(个),探索推进我县河湖长制能效提级县建设。

(三)保障措施持续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及时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和县级河长专题会议,签发落实县级总河长令,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河湖长制综合考核激励。强化工作考核和正向激励,落实下级河湖长向上级河湖长述职制度,对年度乡镇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河湖长履职情况、县级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大力营造管水护水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媒介,积极宣传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的意识。

五、解读机关

枞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咨询渠道:枞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0562-3218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