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二、事项简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十条:参保变更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三、办理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变更材料
四、办理方式
(一)参保人填表并提交材料;
(二)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变更或不予以变更的决定;
(三)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并告知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无需送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该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枞阳县人社局四楼县城乡居保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
0562-3210904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562-321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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