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
自种自养补助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四带一自“特色种植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政办秘〔2022〕19号 |
有参与意愿且具备特色种养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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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达到种养规模的10种种养业实施成本补助,每个脱贫户和监测户申请自种自养补助资金总额累计一年内不超过7000元。 |
脱贫户和监测户自种自养补助项目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申报,对同一产业,脱贫户和监测户在一年内只能申报一次。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发放或一年分两次发放 |
0562-5756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