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季度统计)。1-9月份,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8.22亿元,同比增长8.2%,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在全市一县三区中位居第二。
(二)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9月份完成14.28亿元,同比增长8.4%,增幅在一县三区位居第二,高于全市1.4个百分点,其中9月份完成1.72亿元,同比增长4.8%;预计10月份完成1.73亿元,同比增长8%,1-10月份完成16.01亿元,同比增长8.4%。
(三)外贸进出口额。1-7月份,全县外贸进出口完成1097.48万美元,同比增长17.28%。预计1-9月份完成1490万美元,同比增长12.3%。
二、10月份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消费券发放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调度会精神以及市商务局工作安排,制定《2023年枞阳“品质生活 乐购枞阳”第二批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2.加大限上主体培育力度。走访拟年度入库限上企业,就入限纳统事宜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并指导企业准备入库材料,做到应纳尽纳。
3.深入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根据省市要求,对已完工的试点县项目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现场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并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验收。目前第一批申报的7个项目已通过验收并完成资金拨付。第二批申报的4个项目已报请市级验收。
4.做好外贸企业服务工作。组织金门工贸、永大胶业等外贸企业参加第134届广交会,期间达成意向订单15万美元。
5.抓好招商引资工作。邀请浙江恒太商业管理公司前往港城广场,就枞阳县城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开发、港城广场二期项目建设规划以及建成后的商业运营等工作进行沟通,为港城及恒太两家公司深度合作牵线搭桥。
6.开展文明菜市验收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对已完工的14家改造菜市以及1家新建菜市开展县级验收。会同县财政、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对项目点进行初验,目前所有菜市通过验收。
7.组织申报供应链示范企业。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对接企业,并推荐安徽省蟹之都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目前申报材料已呈市商务局审核并转报省厅。
8.开展餐饮经营主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联合县直有关部门、枞阳镇,对餐饮场所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已排查餐饮场所825家,发现隐患243个,完成整改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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