𠙶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枞阳县𠙶山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的请示》(𠙶政发[2023]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枞阳县𠙶山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方案。调整后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𠙶山自来水厂长江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𠙶山水厂长江取水口下游100米,宽度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𠙶山江堤堤顶临水侧。
(二)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游延伸200米,宽度为取水口侧航道边界线至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陆域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取水口侧水位边界线至𠙶山江堤堤顶临水侧。
二、𠙶山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𠙶山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加强对𠙶山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023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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