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政秘〔2023〕117号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永登二级
闸站等9座闸站管理范围
划定成果的批复
县水利局:
你局《永登二级闸站等9座闸站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请示》(枞水防〔2023〕5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后的永登二级闸站等9座闸站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详见附件。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县水利局要按照河湖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县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工作。
附件:永登二级闸站等9座闸站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成果图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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