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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保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立新水库改扩建工程项目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批复 文号: 枞政秘〔2023〕103号
发布日期: 2023-09-2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32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立新水库改扩建工程项目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9-26 15:19 来源: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政秘〔2023103

 

枞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枞阳县立新水库改扩建

工程项目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批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报来《关于枞阳县立新水库改扩建工程项目被征地农民保障意见的请示》(枞人社〔202317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枞阳县立新水库改扩建工程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勘测面积为149.9280亩。其中,农用地149.9280亩(不含耕地)涉及钱铺镇鹿狮村、井边村。同意枞阳县立新水库改扩建工程项目所涉的被征地农民进行备案

二、此次征收的国有土地,其土地出让提取的统筹基金和土地补偿费中提取的统筹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划入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统筹基金专户。

此复。

 

 

2023925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