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枞阳镇>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113407220031264181/202311-0003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枞阳县枞阳镇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关于枞阳镇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167
关于枞阳镇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20 09:34 来源:枞阳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左延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国有资产重组时将闲置资产借于社区办公的建议(18-2-14号建议)收悉,我镇积极与县卫健委对接,结合县卫健委提出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枞阳镇人民政府在7月下旬分别向枞阳县人民政府和县卫健委呈递了关于解决莲湖社区办公场所的报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报告。将原血防站办公楼出借莲花湖社区用作党群服务中心的建议需由莲花湖社区逐级报枞阳镇、县卫健委、县财政局,经研究同意后实施。

感谢你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卫生健康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枞阳镇人民政府

办复类别:B

人:李娟

联系电话:15855552970

 

 

                           枞阳县枞阳镇人民政府

                            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