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枞阳县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房[2023]44号)精神,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组成验收组对全县第二批已完工符合验收条件的69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分户验收,经验收符合打卡条件的为69户,共需打卡发放补助资金148.2万元。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拨付方式
各乡镇将经验收组分户验收合格的改造对象花名册按要求导入“一卡通”系统并提交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财政局审核、审批,审批通过后打卡发放给改造对象。
打卡发放的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和确定发放对象的名单、补助标准、数额,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验收组分户验收结果确定;将基础数据报送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和财政局,经审查后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认真核对改造对象的户类型、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确保不出现错误。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枞财建[2019]548号)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改造对象认真审核确认,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对违规使用和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 枞阳县财政局
征收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2023年度枞阳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明细表(第二批)
序号
乡镇
改造 户数
中央和省级 专项补助金额
备注
1
会宫镇
2
2.2
义津镇
5
9
3
钱铺镇
4
藕山镇
雨坛镇
6
钱桥镇
11
23.4
7
枞阳镇
8
金社镇
白柳镇
8.2
10
麒麟镇
12
横埠镇
15.2
浮山镇
14
13
项铺镇
官埠桥镇
4.2
15
白梅乡
16
汤沟镇
19
合计
69
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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