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枞阳县司法局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力防范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枞司[2023]15号
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大队:
现将《枞阳县司法局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力防范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枞阳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21日
枞阳县司法局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力防范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平安办印发的《枞阳县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力防范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任务分工方案》,提升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质效,有效防范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为目标,统筹协调各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及时有效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枞阳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024年11月
三、任务分工
(一)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责任单位普法任务和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县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推动专题学法、会前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意识。
2.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动态管理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择优创建省、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建立“法律明白人”管理和学法档案, 加强日常管理,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优化队伍结构,保持队伍稳定性。制定培养计划,建立县级集中培训、乡镇针对培训、村(社区)现场培训“三级联动培训”机制;试点打造1个“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
3.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为村(居)民委员会及其村(居)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解答,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发放法治宣传读物,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以案释法,宣传与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围绕征地征迁、土地权属等重点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居)民法治意识。应村居委员会的邀请,积极参与调处村(居)范围内或者与本村(居)相关联的村(居)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其他群众自治管理规定,为村(居)基础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重大项目、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村(居)民,引导其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律师工作股)
(二)认真排查管控社区矫正对象
1.抓实矫情分析研判。严格落实矫情分析会议制度,大队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研判结果运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2.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对思想不稳、再犯罪风险高的重点对象以及有暴力倾向的社区矫正对象,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正方案,落实各类帮扶措施,防止再犯罪;
3.全面实施分期分级分类管理教育。严格执行《安徽省社区矫正对象分期分级分类管理教育办法》,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册,依法依规开展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实地查访、信息核查。按照省厅市局部署要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月度见面核查工作,确保每月逐人见面、不漏一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严格规范外出管理工作。严防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外出,严把外出法定事由,规范审批程序,完备证明材料;
5.精准实施教育帮扶措施。针对性帮助落实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性救助等政策措施,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困难社区矫正对象送温暖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责任股室: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三)认真排查管控刑满释放人员和扬言报复社会重点人员
1.落实刑释人员衔接管理。对即将释放的服刑人员,进行核查、登记,并将相关情况通知其家庭成员及所在村(居),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案,确保人员信息无缝衔接。对重点对象落实必接必送机制,司法所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乡镇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人员按期将服刑人员接回,并向派出所通报情况。
2.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工作。通过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络、视频连线方式,了解安置帮教对象的家庭、生活、工作等情况,加强对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协查机制,司法所适时向派出所通报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和失联安置帮教对象名单。
3.重点管控对象管理制度。加强对性格偏执、扬言报复社会的安置帮教对象的动态摸排力度,根据他们的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成立由司法所、村居、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一人一档。对因外出就业、居住地变动等原因导致人户分离的安置帮教对象,司法所及时对其实行“双列管”制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四)整合解纷资源
1.加强各职能部门衔接配合。立足多元化解格局,筑牢纠纷排查防线,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并及时化解。在坚持月纠纷排查的基础上,在重要节假日、重要时段开展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
2.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研判预警机制。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科学分析研判,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强化促进法治工作平台的应用,督促各司法所及时录入调解案件。
3.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平台建设。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热线、人民调解等资源,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五)提升化解质效
1.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大调解格局。积极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作用,加强相互衔接联动,规范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效率。
2.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业务指导。坚持人民调解群众性、自治性和民间性的本质特征。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四、工作要求
(一)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大队要针对本次专项行动中反映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共管,切实加以解决。要站在全局高度,严格按方案要求部署工作,服从调度、加强推动。
(二)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大队务必迅速投入到本次专项活动中去,主动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创的良好氛围,开展上门走访,听民声、解民难,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强化督查,严格落实。为确保本次专项工作有效落实,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切实进一步抓好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防范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