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三友木业有限公司、枞阳县麒麟德明家庭农场2户企业(名单附后)未按规定依法公示2021年、2022年度年报信息,且2年度未依法申报纳税,经现场检查在上述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属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上述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我局采取挂号邮寄的方式也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吊销营业执照名单(2户)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1
枞阳县三友木业有限公司
913407620636072052
2
枞阳县麒麟德明家庭农场
91340762MA2NG2QH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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