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提高征地报批效率,规范土地征收报批程序,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当前实践做法,涉及土地征收工作,县人民政府委托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经开区管委会与各自辖区内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等协议。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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