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政秘〔2023〕134号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公塥街道居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白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公塥街道居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柳政〔2023〕18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公塥街道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撤销后,你镇要妥善处理原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此复。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