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政秘〔2023〕133号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义津社区、杨湾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义津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撤销义津社区、杨湾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义政发〔2023〕10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义津社区、杨湾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撤销后,你镇要妥善处理原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此复。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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