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校园安全> 应急管理
索引号: 12340823485696500T/202312-00014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
发布时间:2023-12-19 08:37 来源:校安全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枞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 学校突发群体性事件。包括学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1.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3 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1.3.4 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3.5 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1.4.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学校要在枞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县教体局。

校长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

1.4.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公共事件后,学校领导、各级行政部门、班主任、学校每位老师等都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1.4.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校突发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1.4.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 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

学校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枞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标准,需要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学校突发事件。

重大事件(Ⅱ级):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枞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重大事件(Ⅱ级)标准,需要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调动教育系统以外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学校突发事件。

 较大事件(Ⅲ级):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枞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较大事件(Ⅲ级)标准,需要市教体局调度教育系统的力量和资源处置的学校突发事件。

 一般事件(Ⅳ级):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枞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一般事件(Ⅳ级)标准,县教体局、学校能够处置的突发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校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校长及其他党委委员

 成员:办公室、安全办、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实习实训处、招生就业处、电大、法规办、培训处、资助办、信息中心、工会、团委等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学校应急领导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在县教体局统一领导下,通过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和部署学校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学校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学校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学校处置权限和能力时,依程序向县教体局报告,请求支持、配合;部署和总结学校年度应急管理工作。

 2.2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分管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安全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安全办承担。

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督促各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 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事件的老师或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学校要及时向枞阳县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不得延报。书面信息在1小时以内报送。

⑵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先期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状况等。

 ⑶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续报时要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起因、造成的影响及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现场处置情况、急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等作进一步补充核实后再全面报送,事件持续时间较长时,要连续跟踪反馈事件处置重要进展情况,直至最终处理结果。

 3.1.2 信息报送机制

 ⑴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收到发生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校分管副校长和校长,并及时将分管副校长和校长作出的处置意见传达给有关处室。

 ⑵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书面正式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办公室要根据学校应急指挥部意见,形成专题书面报告,报告县教体局。

 3.1.3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⑴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⑶事发时已采取的措施;

 ⑷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⑸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⑹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处室应结合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实到实处。

 3.2.2学校各部门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处室要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相应的预测报告。

3.2.3 学校建立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老师和学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对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或者大幅降低危害性的“吹哨人”于以奖励,包括精神和物质奖励。

 3.3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学校相关处室负责材料,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

 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报请县教体局启动专项预案,并在县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具体组织、协调和督促下,学校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县教体局。

 4.2 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请县教体局启动专项预案,并在县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具体组织、协调和督促下,学校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县教体局。

 4.3 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报请县教体局启动预案,学校在枞阳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教体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科室指导、协助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教体局办公室。

 4.4 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教体局办公室。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县教体局,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决定是否按Ⅲ级事件处置。

5 应急结束

 5.1 突发事件已基本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5.2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

 5.3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县委或县政府应急工作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由县教体局宣布应急结束。

 5.4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学校应急指挥部负责实施。

6.2 调查和总结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县教体局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对责任事故,要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般、较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和总结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及时报送县教体局。

7 应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7.2 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7.3 资金保障

 学校保障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7.4 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学校安全保卫、校医和不在处置突发事件的教师组成。

 8 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教育

学校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渠道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教学,增强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8.2 培训

学校开展教师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将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强教师、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3 演练

 8.3.1 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教师队伍的技能培训,每学期进行1-2次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8.3.2学校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各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8.3.3学校重点进行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广大师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学校校长室制定,并发布实施和解释。

 本预案生效实施后,学校各处室要结合本预案规定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应急预案工作方案。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9.2 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 附录

 学校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⑴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⑵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二二年七月一日

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等

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学校预防、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省、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枞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①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疾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②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①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②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学校发生新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性疑似病例;

  ④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⑤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乡镇以外的学校;

  ⑥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学生人员伤害;

  ⑦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

  ⑧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①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0-100人;

  ②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及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④在乡镇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⑤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⑥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

  ⑦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①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0人以下;

  ②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乡(镇)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③因学校实验室(或工厂)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

  ④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5  工作原则

  1.5.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学校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1.5.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辖区内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1.5.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学校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特别重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枞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1.5.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学校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发展趋势成立临时指挥部或工作专班,由学校各处室负责同志参与。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作职责、成员及其工作职责见《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学校安全办承担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及信息报告

  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

  ①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②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③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④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

  ⑤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县教体局汇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服药、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3.2.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每天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3.2.2重视信息的收集。学校要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2.3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

  3.3  信息报告

  学校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等,对每一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都必须作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首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3.3.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教体局、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及人数、事件初步性质、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

  3.3.2进程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①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随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②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报告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县教体局。

  3.3.3结案报告

  学校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包括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功效)、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3.4  信息发布

  3.4.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规定执行。

  3.4.2学校适时向师生通报事件有关情况,但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4.1 应急反应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枞阳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  应急反应措施

  4.2.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学校应急指挥部。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教体局、卫生部门。

  联系枞阳县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的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学生(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排查,对中毒现场、可凝污染区进行消毒处理,对传染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枞阳县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应急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县教体局、卫生行政部门以及枞阳县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4.2.2学校所在地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4.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按分级响应权限,由同级应急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与处理的建议,报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处理结束。

  5. 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5.1  调查及评估

  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认真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工作总结报告,报枞阳县政府、县教体局。

  5.2  人员善后及抚恤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5.3  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对事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予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4  整改

  对突发事件中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和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学校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改进措施,防止类似突发事件再次发生。

  5.5  恢复教学秩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学习、生活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食品卫生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6、保障措施

  6.1  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安全办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6.2  信息技术保障

  学校确定专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

  6.3  人力资源保障

  班主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6.4  物资经费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6.5  宣传教育保障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公共卫生知识,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7. 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出现大量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害较重的中毒事件。

  8. 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校长室制定,并负责实施和解释。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二年七月一日

 

 

 

 

 

 

 

 

 

 

 

 

 

 

 

 

 

 

 

 

 

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1 总则

 1.1 目的

 为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枞阳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安徽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枞阳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突然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主要包括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洪水、地质滑坡、地震以及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自然灾害事故,以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1.4.2属地管理为主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故,以枞阳县党委、政府以及县教体局领导、指挥、协助应急处置为主,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1.4.3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1.4.4及时处置原则。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后,学校立即启动工作预案,事故处理工作专班及时到岗,人员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解决问题。及时、快速减少危害的扩大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

     1.4.5依法处置原则。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1.5 事件的级别划定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Ⅳ级。

     1.5.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对本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1.5.2 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造成3人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对本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1.5.3 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1.5.4 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学校设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领导工作。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及其他党委委员

       员:办公室、安全办、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实习实训处、招生就业处、电大、法规办、培训处、资助办、信息中心、工会、团委等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2.2 职责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见《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原则、机制见《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学校每学期开展1-2次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督办整改,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3.2.2学校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3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学校相关处室负责材料,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

 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  分级响应

     4.1.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同时报请县教体局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县教体局领导下,组织工作专班协助、指导下,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上报 。                          4.1.2  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同时报请县教体局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县教体局领导下,组织工作专班协助、指导下,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上报。

     4.1.3  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在枞阳县党委、政府和县教体局指导、协助下,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协调相关处室、单位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处置工作,并依照程序上报。

4.1.4 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在枞阳县党委、政府和县教体局指导、协助下,学校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县教体局。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决定是否按Ⅲ级事件处置。

     4.2 学校基本应急处置

     4.2.1 及时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学校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教体局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4.2.2 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②学校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③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④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⑤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4.2.3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①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县教体局报告。

    ②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③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2.4 地震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①突发地震时,师生如上课,应坐在座位上或躲在课桌下面,待地震过后再迅速、有序地撤离,以防强余震。同时,立即切断电源等,并将教室门打开,确保出口畅通,防止地震造成门窗错位,封闭出口。教师等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指挥学生就地避震。

    ②避震时,身体要尽量蹲下或坐下,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要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注意保护头颈、眼睛。

    ③组织指挥学生撤离,严防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④撤离到安全地带后,要迅速清点师生人数。对受伤师生,要立即组织救治。发现有被废墟埋压的,要尽快联系救助(保持冷静,设法自救)。一时无法救助脱险时,受困师生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

     救援受困师生时应注意:注意听被困师生的呼喊、呻吟、敲击声;根据教室等房屋结构,先确定被困师生的位置,再行抢救,以防止意外伤亡;先抢救建筑物边沿瓦砾中的幸存者,及时抢救那些容易获救的幸存者;救援方法上首先应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尘土,防止窒息,再行抢救,不可用利器刨挖;对于颈椎和腰椎受伤的师生,切忌生拉硬抬。

     4.2.5 洪水、地质滑坡类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①雨季,学校加强对教学楼、宿舍等建筑物以及附近山体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疏散人员。

    ②学校加强与气象、地质等监测部门联系,一旦获悉将发生山洪、泥石流信息,应按照枞阳县党委政府及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立即对师生采取紧急疏散和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停课。

    ③突发山洪、泥石流时,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避险。师生避险时,不要顺山洪、泥石流沟向上游或向下游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不要停留在低凹处。

    ④救护被泥石流伤害的人员时,应立即清除其口、鼻、咽喉内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体内的污水。对昏迷的伤员,应将其平躺,头后仰,将舌头牵出,尽量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如有外伤应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处理,并及时送医院。

4.2.6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①学校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县教体局以及枞阳县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情况,立即求助医疗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工作。

 ⑶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④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枞阳县公安局和县教体局报告。

 4.2.7 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①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教体局和枞阳县政府报告。

②迅速采取切断电源等有效措施,及时疏散师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③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2.8 校园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①校园发生爆炸事故,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在向县教体局报告的同时,向县公安及消防部门报告。

②在爆炸事故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秩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③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④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4.2.9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①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县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县教体局报告。

②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③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4.2.10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

 ①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通讯保障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②发生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紧急情况时,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③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4.2.11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置措施

 ①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②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在向县教体局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封闭隔离区。

 ③学校要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④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⑤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枞阳县政府和县教体局报告,由枞阳县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⑥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枞阳县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⑦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重大危险品污染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县环保部门报告。

 4.2.12 突发安全事故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应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4.3  应急结束

 突发安全事故结束后,由学校办公室宣布。

 4.4 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4.4.1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4.4.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害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县外事部门报告。

 4.4.3所有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的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4.4.4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5 后期处置

 5.1 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做到:

 5.1.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5.1.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5.1.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和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5.1.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有关总结等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安全办。

 5.1.5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案件侦破与事故调查工作。

 5.2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保障电话机等通信联络设施完好有效。

 6.2 应急队伍

 学校结合岗位责任制,建立应急队伍。学校组织义务消防队和志愿者队伍,通过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6.3 医疗保障

 学校加强学校医务室建设。发生突发安全事故时,学校医务室应具备及时做好伤员应急处置和病人转运工作的基本能力。

 6.4 后勤支援与保障

 学校制定措施,在物资、经费、交通等方面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教育

 学校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教育。认真开展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增强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求助的方法。

 7.2 管理与培训

 学校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师生及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师生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指挥能力、组织能力和实战能力。

 7.3 演练

学校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学校重点进行火灾、地震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8.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校长室制定,并负责解释和实施。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二二年七月一日